卖帐户给诈团让受害者损失288万 女子一审无罪遭逆转还要赔钱

高雄邱姓女子把自己的帐户卖给诈骗集团,害蒋姓民众被冒充检警人员诈骗288万元,坚称自己不知情。一审法官采信她的说词、判她无罪,但该案上诉至二审,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邱女不需付出任何劳务或招揽业务就有大笔资金入户,不可能不知内情,依洗钱防制法逆转改判她4月,罚金2万元,蒋男损失的288万元也要她负责赔偿,可上诉。(示意图/达志影像)

高雄邱姓女子把自己的帐户卖给诈骗集团,害蒋姓民众被冒充检警人员诈骗288万元,坚称自己不知情。一审法官采信她的说词、判她无罪,但该案上诉至二审,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邱女不需付出任何劳务或招揽业务就有大笔资金入户,不可能不知内情,依洗钱防制法逆转改判她4月,罚金2万元,蒋男损失的288万元也要她负责赔偿,可上诉。

邱女在2021年8月12日将其网路银行帐号和密码等资料透过LINE通讯软体交给自称「夏星」的诈骗集团成员。该集团成员冒充检警办案人员,向蒋男伪称因冒领补助款涉及洗钱案,需要自清等语,导致蒋男被骗走288万元。

警方接获报案后发现邱女涉案,并依违反洗钱防制法将其移送桥头地检署侦查起诉。一审法官认为,邱女是求职被骗帐户,判她无罪,并驳回蒋附带的民事赔偿288万元部分,检方不服上诉。

高雄高分院调查发现,邱女并未进行任何交易虚拟货币或从事类似性质的工作,仅透过LINE与陌生人进行简短对话,未经面谈、征信或录取等程序就获得高额报酬工作,甚至不需付出任何劳务或开始招揽任何业务,就有大笔资金汇入帐户,这已违反常情。

法官最后逆转改判邱女有罪,判4月、罚金2万元,蒋男被骗的288万元也要她赔偿负责,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