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帐户给诈骗集团竟被囚 检警连线台东逮获5嫌

▲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与台东县警局合作,一举逮获囚人的诈骗集团5人,其中3人因犯嫌重大声押禁见。(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警方查扣诈骗集团犯罪使用的7支手机及印章。(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又传诈骗集团囚人案!一名高姓男子轻信同居室友,将其银行帐户卖给诈骗集团使用,没想到在交付存折时,就惨遭集团成员拘禁于台中及桃园旅馆,并威胁高男提领诈骗赃款转交集团。幸高男被释放后向基市警局第三分局报案,检警立即展开追缉,并与台东县警局合作,于基隆及台东共逮获5犯嫌,依涉嫌诈欺、洗钱防制法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其中3人经法院裁定声押禁见。

第三分局表示,日前接获高姓男子报案,称其曾遭诈欺集团囚禁,要求提供金融帐户作为收领诈骗赃款使用,甚而逼迫其担任车手提领诈骗赃款,之后才释放。警方随即会同基隆市警察局刑警大队成立专案小组,报请基隆地检署忠股周靖婷检察官指挥,循线追缉,跨县市逮捕5名诈骗集团成员到案。

警方表示,高姓男子于2023年4月经同居室友陈嫌介绍,将名下台湾银行帐户售予诈骗集团用以收受诈骗款项。没想到将存折交付给诈骗集团时,竟遭诈骗集团成员拘禁于台中逢甲、桃园中坜等地区之平价旅馆,过程中还胁迫被害人当「车手」,持金融卡提领诈骗赃款后转交集团上游。

检警查明涉案犯嫌身分及所在位置后,专案小组成员会同台东县警察局台东分局侦查队持搜索票及拘票分别于于基隆、台东等地查缉陈姓及何姓犯嫌等5人到案,并查扣犯案用手机7支、诈骗被害人所用之「德O利证券」印章等证物,依涉嫌诈欺、洗钱防制法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其中何姓犯嫌等3人因涉嫌重大,经检察官声请、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并持续追查其他共犯及清查有无其他民众被害。

第三分局呼吁,立法院已于5月19日三读通过《洗钱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于法律公布施行后,无正当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的帐户、向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的事业或第三方支付服务业申请的帐户,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3000万以下罚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