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借诈欺集团成帮助犯 男子判刑3月

庄男将金融卡、存簿交与第三者成为诈骗帐户。(示意图)

高雄的柳姓女子去年接到诈骗电话,遭到诈骗15与10万元,检警查出诈骗集团利用庄姓男子的银行帐户作为转帐户头使用,检方将庄男依帮助犯诈欺取财罪起诉,高雄地院一审判庄男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高雄地院判决书指出,67年次的庄姓男子在106年3月15日前某日,在不详地点,以不详代价,将自己的中华邮政存折、金融卡及提款密码,提供予真实姓名及年籍都不详的第三者。而犯罪集团在同年3月 15日就拨打诈骗电话给柳姓女子,佯称是亲友,需要资金,因此转帐新台币15万、10万元到庄男的帐户,并立即遭到诈骗集团蔡姓车手提领一空。

柳女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循线查到庄男帐户,而检方则将提供帐户的庄男依帮助诈欺取财罪嫌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依照庄男的知识程度,应该可以知道现在诈骗猖獗,自己的帐户、金融卡是被拿去当诈骗帐户使用。一审法官依诈骗帮助犯判处庄男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