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骗反成诈骗帮助犯? 律师:不要轻易交出帐户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根据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统计,2013年5个地方法院中,高达9成8的诈欺帮助案遭判有罪,但部份诈骗帐户登记人也是受害者,可能因求职、贷款交出银行帐户。刑事局副局长杨源明坦承诈骗宣导仍有不足,未来会深入调查人头帐户来源,民众也要加强警觉

冤狱平反协会理事长罗秉成指出,部分诈骗帐户持有人无法证明为诈骗共犯,但司法体系仍判有罪,已经是样板化判决。罗秉成提醒,有些民众为了求职,抱着「反正没有余额心态交出帐户,但提供帐户的后果相当严重,如果因此留下帮助诈骗的记录,一辈子都会受影响

儿子因网购遭骗的田妈妈出面表示,儿子交出帐户后惊觉可能是诈骗,立刻向警局报案,但帐户还未列入警示帐户,警局仅草草受理未付三联单,造成后续官司缠身。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表示,民众帐户如果列为警示帐户,个人信用也会受损,对于求职的弱势民众非常不利。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表示,检察官轻率起诉、法官滥用套稿,未经查证就判帐户登记人有罪,显见整个司法体系缺乏同理心,认为民众「被骗活该」,或是抱着「要给你一个教训」心态,忽视底层民众受骗事实。尤美女要求刑事局不得拒绝民众报案,并统计受骗人头帐户遭起诉数量

杨源明表示,诈骗人头帐户可能是购入,也可能是假借征才名义骗取,将要求深入搜证调查后再提公诉,同时避免民众未察觉成为人头帐户,2014年开始施行列入警示帐户后,3天内书面通知帐户所有人,并注记后续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