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开网路帐户供「未婚妻」汇款 痴情男险成诈骗共犯

清水警分局指出,诈团要张男(右)到银行开办网路帐号使用,银行员察觉有异通报,警方到场劝阻,男子惊觉自己险成诈欺共犯。(清水警分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沙鹿区50岁张姓男子,日前于脸书上认识网友、暱称「翠芳」女,2人每日嘘寒问暖,张男坠入情网,「翠芳」为取信于张男,还约见过1次面,相谈甚欢并论及婚嫁,日前女子要张男到银行开办网路帐号使用,银行员察觉有异通报,警方到场劝阻,男子惊觉自己险成诈欺共犯。

张男向警方称,他跟「翠芳」2人相约见过一次面,而且论及婚嫁,他也称对方为未婚妻,「翠芳」向他提及已将日本房子卖掉,现有资金约4千万元,要借张男网路帐号使用,他才到银行办理网路银行帐号,提供对方汇款使用。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光华所员警王启铭、李俊义获报后立即到场,张男说,「她是要转钱到我帐号,不是要我转出去」,警方告知此为诈骗集团惯用诈骗手法,切勿将帐户密码告知他人作为诈骗集团转帐使用,否则「对方用帐号领钱,你所有帐号被冻结及被送法院」,张男才惊觉遭诈骗。

清水警分局光华派出所长陈俊佑表示,网路感情诈骗常用话术说服受害者,诈骗者会向被害人诓称「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要投资」、「我要从海外寄一个惊奇大礼包给你」等,以送礼之名要求受害者提供帐户或购买虚拟货币,常有民众受骗上当。

警方呼吁,目前诈骗集团主要向被害人「要帐户」或是「要钱」,却让不少受害者因感情受骗,还官司缠身,得不偿失:提醒民众有任何疑问,可至邻近警察机关或拨打165反诈骗专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