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不对才判刑」 林正二喊冤没贪污,橘、绿声援

▲前亲民党立委林正二(右二)喊冤未贿赂。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前亲民党立委林正二因贿选被判刑定谳,亲民党19日召开记者会声援,并质疑审判过程政治力介入,强调将提非常上诉与再审。亲民党副秘书长刘文雄则批评,国民党在选举时请吃饭都没事,为何追杀林正二,这是「党证不对,无罪变有罪」;民进党立委高志鹏也出席声援,认为国民党应将「黑手」拿开。

林正二被控民国96年竞选第7届立委时,以1万多元宴席招待餐饮贿选,最高法院维持更二审认定,判处1年8个月徒刑定谳、褫夺公权1年5月。

林正二说,96年他尚未被亲民党提名,不具备候选人资格,当时距离民国97年1月投票日还有两个多月,在地方上邀请志工干部头目耆老等19人,这些人在竞选开始后就替他工作拉票,也没有领过工资,毫无对价关系,仅为了1万3800元的餐费就被判贿选,对他不公平

刘文雄说,林正二在第七届、第八届当选立委时,国民党都希望他放弃亲民回国民党,林正二依然以亲民党籍参选,所以他强烈质疑这是政治操作,亲民党将全力支持林正二声请非常上诉与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