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林正二贪污案 助理重判14年半确定

亲民党立法委员林正二贪污案,他的助理徐文保15日遭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刑14年6月,褫夺公权8年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亲民党前立法委员林正二被控绑标方式,向内定厂商收取工程款25%回扣,贪得826万元,遭判刑定谳。而林的国会助理徐文保与屏东县彰化县2乡长涉贪部分,最高法院15日维持更二审刑度,依贪污罪判徐应执行1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8年确定。

另外,与徐文保共谋涉贪的时任屏东县崁顶乡乡长郑志成、郑的同居女友唐郁芳、时任彰化县二水乡乡长许文耀台中分院更二审分别判3人应执行9年5月、4年8月、7年10月,最高法院也驳回上诉确定。

本案源于林正二14年前被控以绑标方式向厂商收回扣,林透过徐文保于2005年起,先后找时任花莲市长蔡启塔及多个乡镇市长共谋,由乡镇市长寻找愿意配合的厂商后,徐提出申请补助计划书,林再向中央机关施压关说拿到补助款,众人谋议朋分工程回扣。林已判刑定谳的部分,台中高分院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