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劳工看过来! 子女就学补助申请放宽资格、10/16截止 

劳动部公布最新失业劳工子女补助办法。(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指出,109年度第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从9月14日开始申请,10月16日截止;因应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所扛经济压力,劳动部放宽补助对象资格,前1年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也可提出申请

劳动部表示,鉴于部分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刚就业,其子女就学负担仍然沉重,为减轻其经济压力,劳动部近日修改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要点,扩大补助对象,凡只要符合:

一、在受理申请截止日前,非自愿离职的失业劳工,失业期间达1个月以上(即109年9月16日以前失业)并经核付失业给付者即可申请。

二、或劳工于申请截止日前(109年10月16日)已就业,但在前一年内(即108年10月16日至109年10月15日)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且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仍可提出申请。

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人及其配偶108年度综合所得总额须在新台币148万元以下、申请人至109年10月16日以前未请领劳保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须有子女就读于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正式学籍者。

独力负担家计(例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补助金额加给2成。举例来说:申请人有2个子女就读私立大学,每名子女可获得24000元再加2成的补助,为28800元,2名子女合计为57600元。若依教育部「高级中等学校学费方案」规定,已免学费者,或已申请其他政府就学补助措施者,不得重复申请该补助。

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发放对象和每学期补助金额对照如下:

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补助4000元。

私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补助6000元。

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13600元。

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