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最高2.4万3/17就截止

劳动部111学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最高2.4万元的申请,将至3月17日截止。(新竹市政府提供/陈育贤新竹传真)

劳动部111学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最高2.4万元的申请,将至3月17日截止,新竹市政府提醒符合资格的劳工朋友,要把握时间多加利用自然人凭证于线上申请,善用政府的协助资源,减轻经济压力,让子女能够安心就学。

市长高虹安指出,政府开办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是为了减轻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子女就学的负担,劳动部补助标准为私立高中职6000元、公立高中职4000元、私立大专2万4000元及公立大专1万3600元。

申请人若符合独力负担家计,或子女就读大专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相关要点的补助规定者,还可依上述补助金额加给20%。符合资格且有需求的市民朋友,请务必备妥相关申请书表,把握时间于截止前提出申请。

劳工处长黄锦源说明,申请人须为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于112年3月17日以前未请领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本人及配偶110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148万元以下,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有正式学籍且未请领政府各类学杂费就学减免优待、教育或其他补助,并符合下述2项条件之一者。

包括第1项是自91年1月1日以后非自愿离职,至112年3月17日止仍未就业,且失业期间达1个月,并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

第2项是于112年3月17日已就业,惟于前1年内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且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

劳工处也提醒,研究生、公费生、各类在职班、学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学、空中进修学院、学士后各学系学生及大专校院延毕学生等,都不在补助范围。

此次补助申请截止日为3月17日,线上申请至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线上申请系统,使用自然人凭证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文件;纸本则以邮戳为凭,可至该申请系统下载列印相关申请书表,或到劳工处(龙山西路99号2F)、就业服务中心(光华东街56号)及劳保局各办事处等地点索取,洽询专线劳动部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