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2/22起受理申请

高市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2/22起受理申请。(柯宗纬翻摄)

针对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将从2月22日起受理申请至3月17日止。高雄市政府劳工局表示,补助简章申请表可直接向劳工局1楼服务台、训练就业中心各就业服务站台,或本市区公所索取,也可由劳工局网站劳动部网站或全民劳教e网下载。

本项补助一律采通信申请,补助额度为公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4,000元、私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6,000元、公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1万3,600元、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2万4,000元。

申请人符合独力负担家计条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且均符合补助规定者,补助标准按上述补助标准加给20%;同时符合者,以加给20%为限。

申请资格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91年1月1日以后离职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至110年3月17日止仍未就业,且失业期间达1个月以上(即110年2月17日以前失业者),并经核付失业给付者。或劳工于110年3月17日已就业,惟于前一年内(即109年3月17日至110年3月16日)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且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仍得申请。

2.申请人及其配偶108年度综合所得总额新台币148万元以下。

3.申请人于110年3月17日以前,未请领劳保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

4.申请人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有正式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