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共发11亿7600万元 助学11万3440人

劳动部。(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14)日表示,为减轻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负担,办理108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自109年2月17日开始受理至109年3月20日截止收件(以邮戳为凭)。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司长孙碧霞表示,由于去年失业率下降,因此去年的申请劳工数比起以往来的少仅4464人、子女数5510人,其中还是以大专院校学生为主,且去年共计拨款1.1亿元。另外她更说,失业劳工子女补助自民国91年开办至今共拨款11亿7600万元,受惠劳工共有8万3762人、受惠学生有11万3440人。

孙碧霞指出,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的申请资格为符合非自愿离职的失业劳工,到受理申请起始日仍未就业,失业期间逾1个月以上(即109年1月18日前失业)并经核付失业给付者,其与配偶107年度综合所得总额新台币148万元以下,且至109年2月17日以前未请领劳保老年给付、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读于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正式学籍者,皆可申请。

补助金额为就读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补助4,000元,私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补助6,000元,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13,6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24,000元。

此外,对于独力负担家计(例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补助金额另外加给2成。举例说,以同时有2个子女就读私立大学为例,每名子女可获得24,000元再加2成的补助,为28,800元,2名子女合计为57,600元。

孙碧霞说,若已申请教育部「高级中等学校学费方案」,或已申请其他政府就学补助措施者,不得重复申请本就学补助。申请人只需检附子女注册缴费证明户口名簿即可;另外会再跟教育部一同汇整资料看是否有重复,最快会在6月中通知是否申请成功并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