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惩罚」有屋者? 居住正义乎?

文/庄孟翰(颜琼真整理)

Q:前行政院长陈冲投书媒体,发表房屋税「应废不应增」,尤其自住房屋的房屋税是「违法违宪」的税目,另据媒体报导,明(2017)年有将近十二县市将调高房屋税,让有屋阶级心惊惊!为何政府只会跟荷包干扁的老百姓过意不去呢?

A:陈冲投书表示,台南市长宣布明年起将大幅调涨房屋税,并溯及民国九十年以后取得的房屋;财政部表示明年预计至少有十二县市会提高房屋税;而台北市长为了房屋税偏高的责任归属,也与前副市长隔空交火;但房屋税,尤其是自住房屋,根本就是违法违宪的税目。陈冲表示,人类拥有遮风蔽雨的居住所是基本人权宪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保障人民财产权,因此原则上人民不应单纯因对财产有「所有权」而被课税,且土地法第一八七条早就规定:建筑改良物为自住房屋时,免予征税。

其次,倘因房屋税系地方财政收入,为地方建设需要,而勉强接受对房屋的持有状态课税,对于税基税率也应采取「谦卑、谦卑、再谦卑」的态度;但各地方政府现在却磨刀霍霍,纷纷拟予提高。错误的税基如再加上过高的税率,将又是一个侵害基本人权的违宪议题;最近台南市喊出毫不谦卑的长达十五年回溯机制,恐怕会是自以为维护居住正义,反而损坏居住正义的一项「苛政」。

陈冲呼吁「谦卑」的内阁应主动声请「房屋税违宪」释宪,或立即修法,秉持房屋税「不升而要废,不废也要降」原则,至于自用住宅则一律免税,回归宪法、土地法精神。

针对陈冲此番言论,随即引来舆论热议,甚至有人以「阴谋论」批评,还有官员以「国家的悲哀」回呛,无形中却模糊了「房屋税」该不该回溯课征的焦点议题。而由卸任前阁揆与现任财政甚或内政部官员,针对房屋税的调涨争议,真理若能愈辩愈明,固然是好事一桩,只怕名嘴一搅和,不但没有及时厘清,反而因立场不同各持己见,徒让众多有屋阶级的呐喊之声被淹没。

其实政府征税或加税,并非人民说「不」就会轻易退回原点,尤其是寻求连任的县市首长,在选前怕得罪选民而不敢轻易抛出加税议题;此番由台南市政府率先提出十五年的回溯机制,主要还是因为现任市长赖清德已连任两届,不可能再参选,因此,即便台南市民百般不悦,也无法再用选票来表达「不满」。

当然,政府要加税,民众第一时间的反应一定是「荷包」缩水,而财政部与内政部官员则大都异口同声的表示,台湾的房屋持有税(房屋税及地价税)太低,在「居住正义」前提下应大幅调整,因此,在马政府时代,财政部就曾于2010年行文各县市政府,以提高「中央统筹分配税款」比例为诱因,希望导引各县市政府配合调高房屋税税基。

当时,也只有台北市政府率先于2014年调高房屋税税基,并于年底提交台北市议会通过,并以2014年七月一日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新建物开始适用,其中尤以高级住宅房屋现值计算公式,系以【标准单价×(1+路段率±其他各项加减率)×面积×(1-折旧年数×折旧率)×路段率】核计,而遭各界质疑路段率有重复课税之虞

此外,系由2014年七月一日起核发使用执照之房屋才开始适用新房屋构造标准单价,新、旧标准单价间平均涨幅为1.6倍,造成同样路段、同一坪数之房屋,只因分别于七月一日前、后取得使用执照,差一天税负即倍数增加,而引发不公平的声浪,而由台北市税捐稽征处公布的112坪精华地段SRC钢骨构造高级住宅,也的确出现房屋税爆增二十七倍之实务案例,这也难怪产业界批评分贝愈来愈大。

其实,有关「持有税」过低问题,大多数的「学者专家」都能认同,且咸认有相当大的「调整」空间,但究竟该如何调整?可就是门大学问;调幅太大就像拔鹅毛般,鹅儿一定会呱呱叫,但如仅「九牛一毛」,又唯恐毫无「政绩」可言。

以台北市为例,在短短一年半之内,房屋税的「税基」及「税率」就「一次到位」的大幅调整,当然会让市民产生遽然重税的压力,主要还是因为景气急转直下,而政府却只知高举「居住正义」旗帜,并未兼顾量能课税而一味认为打房没错,尤其在房市走跌情况下猛拔鹅毛,更易招致反弹声音,而此亦可由台南市预计可以增加税收十至十二亿元,台北市可以增加五十至六十亿元,见其明显之课税意图。这也难怪一般民众会发出辛辛苦苦储蓄,只求有个安身立命的窝,竟然还要无端遭受「惩罚」的不平之鸣?

现阶段如果国人的实质薪资所得不倒退十六年,而是每年都往上微幅调涨的话,或许大家对于合理范围的「加税」反弹不会这么大,但根据财政部最近公布的2014年综合所得税申报资料,如就二十等分位加以比较,最高与最低5%家庭所得差距竟然高达111.83倍,由此不难了解现阶段大多数民众处于M型社会底层的辛苦程度,如今却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居住正义「加税」底下的刀俎,想要平息一般民众「遽然重税」的层层疑虑,在执行技术上恐还是得缓和渐进较为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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