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如何利用大量空屋 支援社会住宅政策 

房地产会客室 主持人:庄孟翰(颜琼真整理)

Q:不少人认为八年二十万户社会住宅政策不容易达成,而内政部则表示社会住宅政策绝不打折扣,将新建十二万户,其他则是包租代管民间空屋及透过容积奖励方式回馈取得,真的这么容易吗? A:根据行政院主计处每十年一次有关全台空屋的统计资料,而最近一次则为2010年的1560355户,空屋率为19.3%,都较2000年的17.62%及1990年的13.29%高。

此外,中央银行根据营建署所公布台电用电度数的推估,2015年五月的数据大约为一四三万户;另主管机关曾就庞大空屋深入探讨,初步认定其中约有一半属于第二屋或休闲住宅,据此推估,市场上空屋存量保守估计应该会有七十万户左右。

因此,政府要如何善用这些空屋来支援「社会住宅」,应该是可以深入探讨的一大选项。

新政府「八年二十万户」社会住宅的政见能不能兑现?是一个尚待考验的议题,但有不少人认为,既然市场上有那么多空屋,若只是想从「新建」社会住宅着手,是不是又会增加新的房屋供给量,即使这么做,究竟能解决多少年青人弱势族群买不起房,租不起房的问题?

最近北市柯文哲曾针对他任内「四年盖二万户公共住宅」,面对议员质询时也坦言,若能动工就算达标,显见,任期即将超过一年半的柯市长也体认到,「新建」社会住宅不是件容易的事。

其实,大家都认为,若能善用目前的「空屋」,将之导引至租屋市场,则新政府就不用急着找财源,也不愁找不到地来新建社会住宅,毕竟,在政府财政困窘,而「新建」土地来源又涉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要如何共同合作,并不是中央政府「一呼」,地方政府就「万诺」,因此,不能太乐观地认为「八年二十万户」社会住宅的政见很容易兑现。

长久以来,主管机关对于空屋的了解仍嫌不足,加以截至目前为止,对「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未来「承租方」的人数究竟有多少?也很难估算个准确数据,因此,针对不少人认为不必要盖那么多社会住宅的质疑,主管机关也很难回答的出来。

其因在于所谓2.5%的需求量,系根据欧美先进国家5%再打对折而来,而20万户则是以现阶段全台税籍资料约840万户加以推算,亦即40万户打对折就是20万户。

现阶段新政府可做方法有二:

第一、掌握空屋数量,促其释出或出租。因此,当务之急应先集中力量,积极就下列地区进行空屋调查: (1)台北市:以大同区万华区、文山区、内湖区南港区士林区北投区为主,因以上七行政区部分地区房价较低,不论租金利息补贴可行性较高;其他高房价区域纵然提供出租,弱势族群依旧负担不起。

(2)新北市:以三重区、板桥区、新庄区、中和区永和区与新店区为主,以上六行政区房价虽较新北市其他区域为高,惟仍远较台北市为低,加以这些区域生活机能较其他区域完备,如何促使空屋提供出租,较具实质意义。此外,不论租金或利息补贴,可行性都远较台北市为高。

(3)未来新北市新庄、林口三峡、淡水及桃园市各区空屋、余屋将会逐年增加,应设法促其释出提供出租使用。按今年以来这些区域的空屋数量已呈现急遽增加趋势。

第二、则可以利用学校预定地开发兼顾学校、社会住宅、老人住宅、停车场等多功能用途都市再生规画构想,像日本东京「户越台老人住宅」多功能开发案即可供作参考。

在掌握空屋数据之后,如何促使大量空屋来支援社会住宅呢?其实,在全台各地都有大量没有报税房东,有没有可能施以「特赦条款」,既往不究,不连补带罚追讨历年逃漏税呢?另外,对于既有的室内、外或顶楼违建,目前已做出租用途,这些可能的「出租房案源,有没有可能列入考虑?又该如何执行包租代管呢?至于一旦列入包租代管之后,万一发生失火或凶宅,导致房价大跌等情事之责任归属或理赔等相关事宜,又该如何防范处理?都可列入思考。新政府的住宅三箭中,除了社会住宅外,也要推动《租赁专法》立法,这对改善租赁生态,让民众享有租金合理且质优的租屋环境是很好的方向。但在《租赁专法》还未完成立法前,若要让「八年二十万户」的政见得以立竿见影,则建议利用「租税手段」促使部分空屋先行释出,俾免短期大量兴建社会住宅,徒增闲置资产,而又排挤其他社福资源。 建议新政府可采取下列方式,研拟可行性因应对策:

(1)采取分离课税,降低房东所得税负担。

(2)让这些空屋能比照《房屋税条例第五条》,享有自用住宅1.2%税率课税。

(3)可将43%租赁所得必要费用,大幅提高至70%到80%,以鼓励多屋族释出空屋,提供出租使用。

(4)地价税比照《土地税法第十七条》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二税率课税。

(5)连续出租五年或十年者,出售时土地增值税可比照《都市更新条例第四十六条》,都市更新后减征40%之规定,以提高出租诱因

【详细内容请参阅最新一期《理财周刊》第824期www.moneyweekly.com.tw。尊重智慧财产权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