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见/广告人徐一鸣看文林苑:王家不能说的秘密?

图、文/远见杂志

林苑事件后,对于都更,很多人心存疑虑。但实际上,王家真的是都更的受灾户?都更真的只是政府图利建商的政策?

注意到没?过去几年,都更争议不少,但极少引来媒体报导,或民众大加挞伐、逼政府「暂缓」执法,更不可能逼得政府「修恶法」。但,文林苑都更案钉子户王家却成功办到了!

除了这是首次地方政府代拆钉子户之外,就我这广告人来看,王家选用的抗争标题与诉求手法十分高明。一般人抗议都更,大多写「都更流氓」「鸭霸都更」「誓死抗争」等冲突性字眼,但王家却从「家」为出发点提出诉求:「家,不卖也不拆!」「这是要传给我小孩的祖厝」,成功塑造出建商联合政府「强拆民宅」的印象,引发许多人的共鸣与同情

听到都更钉子户,大多数人很容易联想到钉子户只是想分更多钱,因此对钉子户既不关心、也不同情。但「家」就不一样了,每个人都有家,以「家」来诉求时,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家也可能被强制拆除,十分容易引来共鸣,很容易模糊掉这件争议事件背后的真相。一开始并未强烈反对都更按照网友转寄给我的内容来看,在网路上以代号razzle留言的人,很可能就是王家念建筑王耀德,他提到:「我妈依据惯例,一厢情愿地认为一楼店面的位置应该是我们的,一般也是这样操作(如果真的要被迫换房子的话),但是双方并没有谈过任何的只字片语,后来乐扬建设表明一楼已经卖光后,我妈抓狂再也不支持都更了(我家唯一的支持者),因为她想养老的一楼位置也没了……。」

若确实是王耀德留言,代表王家人并非从一开始就一致反对都更,只要能换到一楼店面也许就能让全部人都同意都更。换言之,文林苑都更争议是在都更条件上没谈妥,或是王家认为参加都更「不划算」。

另外,razzle提到「中间一度我们还以为乐扬建设已经放过我们了,因为很久都没有来劝要我们参加都更的事情了……。」没错,建商确实不需要王家同意,决定按照法规,剥夺王家当钉子户的权利。王家「不愿」都更的原因按照经验来看,都更后总价可以高出很多,很多人应该都会愿意。在许多都更案例中,某些人之所以不愿意,通常是因为都更户本身拥有土地持分较小,或土地持分价值不高,导致都更后可使用的主建物与附属建筑物面积变小。

然而,文林苑王家的土地面积算大,也位在台北市,照理应可拿到非常好的都更条件(都更后五户与五车位应该价值上亿),实在没道理跟建商硬干多年。

按照地政事务所登记资料,王家18号这户最近一次登记资料(登记日期民国83年1月、建物完成日82年10月)来看,当时就有占用邻地的状况。

按照财团法人都市更新研究发展基金会执行长丁致成的说法,王家18号这户实际上非法搭建的部分比合法多。民国83年登记资料时,一、二楼面积合计是90.64平方公尺,电子誊本显示该地号阳明段一小段801。在更新前96年测量时,就已经搭盖到3楼,且一、二楼面积扩大到196.092平方公尺。从周边卫星空拍地籍图显示,在地号801位置上的建筑物明确标示是三层楼3R,同时灰色的建筑物范围也确实显示占用邻地,扩张到部分799、800、802地号,而王家另一块803地号也占用到国有地,并将之围在自家围墙内。看起来,王家所说三年前的「整修」,可能就是上述的违法「扩建」。

由于被王家占用的邻地大多已同意都更,不论王家是否同意,王家三年前花钱扩建的部分,就必须拆屋还地,王家应自知理亏,为什么不肯善罢甘休?王家土地不够格当钉子户仔细研究相关规定后,我发现,就算王家曾表达过异议,由于王家土地属于「袋形基地」(与公路无适宜之联络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区分图可以清楚看出,王家的801与803并未连接周边的道路用地。除非有办法联合其他有建筑线的地主,恐怕也很难不被划入范围内。难怪协助赞成户开记者会周先生表示:「这两年多来,王家某人还一直追着某些搬迁的住户,让都更户感到被骚扰,王家人施压住户为何不合作、坚持价格。」

法院判决中,王家曾主张建商违反第14条规定,但这也许是王家误解第14条规定的涵义,以为只要没同意都更,建商就必须将地号778、802一并划出都更范围,让王家土地将来有机会与778、802另行划定更新单元。或是与802另行划定更新单元,并使778或779土地成为私设通路,否则将违反第14条「街廓内相邻土地无法划定更新单元」的情况,进而误以为这将导致文林苑的都更利益变得更少,甚至导致整个都更案无法通过,使王家有更大的谈判筹码。

事实上,虽然第14条规定本身并非强制划入都更范围的法源基础,它只是规定核定的都更范围后,不能造成与「核定范围」相邻土地成为袋地。但只要王家土地被划入都更范围后,就不再算是「相邻土地」,自然没有违反第14条「街廓内相邻土地无法划定更新单元」的问题。

相反地,若没将王家土地划入都更范围,反而才会违反第14条规定!也就是说,除非778、779也为不同意户,才能至少避免王家的801成为袋地,否则就算王家曾表达过异议,还是必须将王家土地划入都更范围,以免王家土地围成袋地而违反第14条规定。多数决与强制拆除必须保留妙的是,针对像王家的袋地地主,按照法院判决,建商确实只需要「通知」过王家即可,难怪王家会气得跳脚!

或许就是不甘心,王家采取「玉石俱焚」的姿态,持续阻扰建商开工,市政府执行代拆后,僵局持续超过百日。

政府、建商一开始掉以轻心,后来加上民众的同情心立场不怎么稳的王家,居然成功引发许多人共鸣,逼得政府「暂缓」执法,也逼得政府要修「恶法」,一时间,都更成了票房毒药,未来影响极大!

我只衷心期望,本文披露后,能促使有关单位了解:「多数决」与「强制拆除」的规定必须保留,否则都更玩不下去,后果可是非常严重。

都更能否顺利推动,对于有32万栋屋龄30年以上,老屋占整体住宅比例近四成的台北市特别重要,这也是台北市政府必须积极推动都更的主要原因。再拖下去,消防设施不足、耐震强度也不足的老屋,只要一场大火、一场大地震,很容易掀起一场大灾难,到时候恐怕不是斗斗嘴可以解决的!

很多人看都更议题时,总觉得与我无关,但一旦台北市无法顺利推都更,其实间接影响更多人。受到盆地地形限制,台北市都会区的范围无法再扩张,除非将老屋拆除后重建,以增加容积率的方式,增加住宅供给量

尤其在都更无法顺利进行,老屋逐渐不堪使用后,更多人都会去抢另一半的(目前台北市住宅平均屋龄27.66年,屋龄30年以上住宅比例高达43.85%,几年以后比例将达到一半)较新住宅的时候,只会让较新住宅价格更加高不可攀,更多人将被迫住在更远的地方。炒作退烧有助于推动都更在文林苑都更争议上,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态度皆暧昧不明,导致原先对都更有高度期待的建商与民众纷纷退出观望,老公寓与大楼价差已逐渐拉开。不过,我个人认为这反而是好事,虽然老公寓屋龄持续累加,但土地持分价值不会消失。都更炒作题材退烧后,其实都更比较容易推动,否则老公寓价格继续狂飙,都更只会更难推动。

结论是,只要台北市中心土地难以都更,台北市中心土地价值将持续被推升,而老公寓炒作题材消失,老公寓市价稳定,这两点都有助于都更的潜在报酬,关键就看政府怎么下好这盘原来走坏的棋!(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远见》杂志立场)

【本文摘自远见杂志9月号;更多文章请上远见杂志网】【2012远见华人企业领袖高峰会,敬邀入席!网址:http://www.gvm.com.tw/event/2012summi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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