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专区嫖娼不罚 妇团讽「极乐台湾」百年生效
立法院院会4日三读通过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法部分条文,授权地方政府规划性交易专区,专区内不罚,专区外性交易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下、媒合性交易处1万到5万元罚锾。反性剥削联盟表示,这将为人蛇集团开方便大门,用女性的性尊严交换税收产值。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说,荷兰明年打算缩减阿姆斯特丹的性交易区,现在台湾反而要去规划,根本就是「倒退走」。台北市女权会秘书长高珮瑾讽刺这是「极乐台湾」在民国100年生效。
反性剥削联盟下午召开记者会批评,这项修法为人蛇集团敞开一道方便大门,将女性的「性尊严」用以交换税收产值、争取选举利益,这种性别平等观念倒退,且与国际趋势背道而驰的政策及决议结果,深感沉痛与遗憾。
民进党籍立委黄淑英表示,朝野协商过程中,讨论到有关我国已签署国际人权公约在「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中,有关「禁止一切形式贩卖妇女及意图营利使妇女卖淫的行为」规定,未来性专区设立要受到公约规范,媒合者以合作社形式、没有营利的第三者存在,否则就违反公约规定。
黄淑英说,政府对经济弱势的妇女应规划妥善的劳工及社福政策,不是划设红灯区,让妇女自生自灭;再者,通过的修正案中将男性嫖妓行为合法化,女性的身体可以贩售,在民主社会中,政府还有这种思维,非常可耻。
台湾展翅协会秘书长李丽芬忧心,即便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也会出现合法掩护非法的情况,已通过的修正案中要求卖性者要进行健康检查,但嫖客没有,传染病的流行难道只有女生会传染给男生吗?这项规定不合逻辑,也不符合两性平等的概念。
台北市女权会秘书长高珮瑾表示,政府首长没有担当,动辄以地方自治为借口,把责任外包,请问内政部长江宜桦,各县市对设性专区意见不一,北台湾若只有一个县市设专区,邻近县市的需求涌进该县市,单一县市的警力配置足以因应吗?她说,法也未明定外国人能否进入专区内消费,假设外国人可以进入性专区消费且无限制,她讽刺这是极乐台湾在民国100年生效。
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说,将继续推动「罚嫖不罚娼、严惩获利第三者」的修法方向,督促政府提出友善妇女的社会福利及工作就业政策。
荷兰打算缩减阿姆斯特丹的性交易区
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三读修正版本只是丢责任给地方政府,不但没解决问题,反而制造问题。连以性开放著称的的荷兰,明年也打算缩减阿姆斯特丹的性交易区,现在台湾反而要去规划,和国际趋势背道而驰,根本就是「倒退走」。她说,国际趋势是罚嫖不罚娼,从降低需求面着手,才能有效缩减供给,也可避免弱势女性被迫成为供给者;未来除持续监督政府,也希望政府改变结构问题,帮弱势少女和妇女就业,让她们不用因经济问题而被迫从事性交易。
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简至洁表示,中央政府下放责任到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没设置专区,结果就会变成娼嫖都罚。过去十多年,政府花大钱研究和办公听会,若最后演变成娼嫖都罚,根本是回到原点。简至洁说,既已修法,希望政府在原有性交易区就地设置合法专区,让这些性工作者不被罚,也应限制大型资本进入专区,免得性工作者可能面临被剥削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