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居住危机再现? 消费者如何把关?

文/庄孟翰

鉴于今(2016)年初台南地震引发民众对于土壤液化的层层疑虑,政府基于保障民众「知」的权利,以及资讯透明化的精神,公布初级精度土壤液化潜势图,并由内政部营建署同步启动后续的配套措施

而最近经济部亦完成全国地质敏感区的划定公告,包括四类五十四项地质敏感区,分布于二十个县市,二百五十个乡镇市区,面积总计逾五千平方公里。

当前一般民众最想知道的是,土壤液化区或地质敏感区是否适合居住?究竟这些讯息是否代表国人居住环境出现危机?抑或资讯公布之后,位于这些地区的房价会呈现大幅下修可能?

2010年,国道三号3.1K(基隆)发生顺向坡岩体滑动,造成山崩,并导致四人罹难。

今年二月,台南市永康区维冠金龙大楼倒塌事故,由于发生在上午三时五十七分,住户逃难不及,最后不幸死亡人数高达一百一十五人。这类事件除人谋不臧之外,地质环境更是重要的变数。

尤其台湾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带,受到大陆板块交界挤压,地震极为频繁,这类因大环境现存的地质带,亦即最近经济部发布的防灾型之活动断层地质敏感区,和山崩与地滑地质敏感区。

再则,人为因素则包括保育型之地质遗迹地质敏感区、地下水补注地质敏感区;依据地质法第五条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应将具有特殊地质景观、地质环境或有发生地质灾害之虞地区公告为地质敏感区;惟不论是土壤液化区或地质敏感区,并不能断言不适居住。

充分了解土壤液化 安全才有保障

因此,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前提下,就应善加利用此类资料,严格要求工程品质,以资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土壤液化主要是因为「砂质土壤」结合「高地下水位」,又遇到强烈地震的摇晃,导致颗粒间之应力消失,产生类似悬浮水中的现象,致使液化土层失去承载建筑物的支撑,而造成建筑物下陷或倾斜,由此即可了解产生土壤液化的三个条件为:(1)疏松的砂质土壤,(2)高的地下水位,(3)强烈的地震。

因此,高地下水位且土壤以疏松细砂为主的地区,如港湾、近代河口三角洲、沿海平原、河床、旧河道、自然堤周围、冲积扇的扇缘、人工填土区及抽砂回填的海埔新生地等,就会有较高的液化潜势问题。因此,台湾沿海的平原地区、平原区的河道附近以及海埔新生地,都有可能发生土壤液化问题;其次,例如西南平原沿海、兰阳平原、屏东平原、台北盆地等,同样都存在这些疑虑。

按台湾人口多集中于面积仅占三分之一的冲积平原,由于这些地区先天上土层较为松软,相对也较容易发生土壤液化现象。

而土壤液化潜势图所呈现的,则是根据建筑法规规范,以钻探得到的地下地质资讯,加上地下水位的资料,设算在不同地震强度下,各地可能发生土壤液化的轻重程度。

至于每个潜势所代表的意义:

低潜势(绿):强烈地震发生时,地基可能无影响或轻微影响。

中潜势(黄):强烈地震发生时,地基可能轻微影响至中度影响。

高潜势(红):强烈地震发生时,地基可能中度至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高度土壤液化地区并非不能建筑,而是必须经过完善的地质调查与分析,再透过地质改良、良好的规划设计与严谨的施工品质,以确保建物结构安全。

依目前的法令规定,即有一套完备的审查机制来强化结构设计安全,倘若建筑基地评估会有发生土壤液化之虞,建物基础工程通常都会采取防治对策,例如增加地层土壤抵抗液化的能力(实施地盘改良如:灌浆、振动夯实、挤压砂桩、砾石桩等工法)、选用适当基础型式(采用桩基础、基础底面加深、基础外缘以连续壁围束等),以避免建筑物受到灾害影响。

依主管机关所述,地质敏感区并不代表是危险区域,如保育类型的「地质遗迹地质敏感区」及「地下水补注地质敏感区」等,在土地开发过程就要预先采取防范措施,亦即不能破坏地质遗迹及地下水补注的水量与水质。

地质敏感区 应提升开发规范

至于防灾类型的「活动断层地质敏感区」及「山崩与地滑地质敏感区」,主管机关则会要求由基地地质调查及地质安全评估,了解「断层破裂线分布」或「山崩与地滑的稳定性」之后,再采取适当的因应措施,以使土地开发有合理之配置或设计,期以降低未来开发灾害风险。

至于地质敏感区划定公告提供土地开发、防灾与保育之重要参据,地质法并无限制或禁止开发地质敏感区的规定,一般是将地质敏感区和土地开发及其管理法令严格规范,因地制宜规划开发事宜,并事先研拟适当的因应措施,以提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期以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地质资讯全揭露 施工、法规及安全意识抬头

整体而言,触发土壤液化的条件主要为强烈的地震、高地下水位及厚层砂质土层,必须要三项条件同时存在才会发生土壤液化,惟纵然这三项条件都可能发生,建物基础也可以透过土壤液化防治来预防灾害发生。就目前的工程技术,已经可以克服土壤液化的问题,例如国道一号滨江街路段,早年也是土壤液化潜势区,经过工程技术改善后液化问题即顺利解决。

综上所述,地质法与土地开发等相关法令应相辅相成,透过全国地质敏感区及土壤液化潜势之公告,可让社会各界预先了解土地坐落的地质环境状态,在开发前即应先行办理地质敏感区基地地质调查及地质安全评估,最近内政部营建署以及经济部分别揭露重要地质敏感区和土壤液化资讯,提供防灾及保育参据,作法极为正确。

后续建议更应将资讯揭露与相关系统规划建置,并与不动产开发之地籍与土地使用分区等资料,能够相互衔接套图运用,以落实实务需求,并兼顾一般民众对于这些资讯之认识与了解。

另外,在法律规范方面,包括房屋买卖的不动产说明书以及建商的销售说明书,均可以附件方式揭露说明。至于资讯揭露之后,则应就相关法令制度予以补强,尤其是工程技术与施工规范,如此,方能真正落实提升居住品质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政策目的。

【详细内容请参阅最新一期《理财周刊》第853期www.moneyweekly.com.tw。尊重智慧财产权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