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兴建12万户社会住宅政策之检视

─应因时因地制宜,弹性调整,俾免增添空屋余屋 ─贷款人民自建、奖励投资兴建与辅助人民贷款自购等皆可改良运用

文/庄孟翰

有鉴于台湾节节高涨的房价,二○一六年蔡总统竞选时提出兴办二十万户社会住宅政策,主要系对于年轻族群的善意回应,然在近年房价已普遍下跌二○%至三○%,并且空屋、余屋有增无减,此外,在人口结构快速转变,高龄化与少子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大量兴建社会住宅,实有必要深入检讨调整,以符合实际需要。尤其现阶段除双北高房价之外,各都会区古屋每坪几乎都在二十万元以下,至于其他各县市介于十至十五万元者比比皆是。

此外,现阶段八四.八三%的高住宅自有率,如再加上政府刻正积极推动之社会住宅兴建计划,不免让人担心未来是否会出现房市进一步供需失衡的老问题有关此一议题,如再就中南部地区都市更新推动速度迟缓,亦可见其梗概

因此,当务之急应是要求各地方政府兴建之前,务必先做好市场调查,需要多少盖多少,不必因为错误的政策而在各县市大量兴建。另外也应该衡量财政负担能力慎勿盲目举债因应,而更重要的是先规划好日后的管理维护问题,否则为何不能朝「租金补贴方向思考因应对策,既省时又省事

另外,依内政部营建署统计资料,历年共计协助四十万四四二七户购(建)国(住)宅,其中十七万四八九一户(民国六十五至八十八年)属政府直接兴建国宅,四万一七五一户为贷款人民自建国宅,六万七四七九户属奖励投资兴建国宅,十二万三○六户为辅助人民贷款自购住宅。此一数据显示,民国六十五至八十八年二十三年之间政府直接兴建国宅仅十七.五万户,如今短短八年就要兴建十二万户社会住宅,岂不又会增添更多的空屋余屋。

因此,建议政府除应以广义社会住宅概念推动政策,例如将民国六十五至八十八年协助购(建)国(住)宅之贷款人民自建、奖励投资兴建与辅助人民贷款自购等政策,根据各地区特性与需求加以改良,并将八年兴办二十万户社会住宅政策调整为以租金补贴与利息补贴为主,一则兼顾去化余屋与都市更新之推动,再则辅助年轻人贷款自购,协助成家立业,这些都是针对当前大量空屋余屋,以及因应人口快速变迁之弹性调整对策,尤其日本人口高龄化所衍生愈来愈多的空屋问题,势必有不少值得参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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