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妹遭性侵 男友持开山刀追讨20万遮羞费强盗1万元遭诉

郭姓男子不满女友遭性侵,与友人持刀恐吓20万遮羞费得手1万元,士林地检署依强盗罪提起公诉。(本报资料照)

从事泊车小弟的郭姓男子,今年1月底听闻女友遭邹姓男客性侵,愤而持开山刀追讨20万遮羞费,并将人押往寺庙恐吓,要求拿出20万,若不从将对他不利,逼迫邹男提领1万元,邹则以返家取款为由逃脱并报警,士林地检署依强盗罪,起诉郭、陈男2人。

郭男的女友从事传播妹陪酒,今年1月间疑遭性侵,他得知后找陈姓友人各持1把开山刀,今年2月4日在新北市淡水一处便利商店埋伏,凌晨见郭男独自步出,先喷辣椒水,再作势砍杀,威胁若不一起离去将对其不利。

郭提出20万赔偿金,陈则在旁帮腔作势,并要求以脖子金项链做为担保,还作势砍杀,邹先答应并从便利商店提领1万元,假借忘记网路银行转帐密码回家取款,趁着进入家门后,赶紧打电话报案警方当天晚上持拘票,在三重等处逮捕2人,。

检察官认定,两人使用辣椒水、开山刀逼迫被害人交1万元,已属强盗行为,并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