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过劳如酒驾」月休4天领6万:雇主自律是干话 要求刑罚
▲反对纳七休一例外。客运司机揭过劳班表并问,「你们敢坐我的车吗?」(图/记者赖文萱摄)
「你过劳了吗?」这句话相信这几年大家并不陌生。根据全球工时排名,劳动部统计2016年我国劳工全年工时为2034小时,虽较2015年下降70小时,但和全球近40个主要国家相较,排名仍高居第6,仅次于新加坡、墨西哥、哥斯大黎加(编按:为中美洲国家)、南韩和希腊,更较邻近的日本每年多出304小时之谱。
4月23日,发生了陆姓大货车驾驶清晨撞上在中山高台南麻豆路段,取缔违规的2名国道警察,造成2警当场殉职,违规的萧姓大货车驾驶也死亡。受到轻伤的陆姓司机,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复讯。检察官以陆姓男子犯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谕令10万元交保。
这起事件占据了各大媒体头版好几天,而细数过往的重大事件包含:
2005/09/21
一辆阿罗哈客运在中山高嘉义北上路段追撞大货车。受到猛烈冲击,客运车驾驶的头颅遭大货车车斗削断,身首异处。
2012/05/07
国道五号雪山隧道发生当时通车6年以来最严重火烧车意外,酿成2死25伤惨剧。
2017/02/13
蝶恋花旅行社举办武陵农场一日游,未料回程在国道翻落边坡,造成33死11伤。
▲蝶恋花旅行社赏樱团于国道5号接国道3号翻覆,造成33死。(图/记者柳名耕摄)
2017/12/20
警方当日上午6时40分获报,北市中正桥桥头处发生一台262路线公车撞桥墩的事故。(编按:施姓驾驶当时因恍神而酿祸,所幸无人伤亡)
2017/12/27
东南客运棕10公车的司机,疑似精神不济,行经南京东路与复兴北路口时撞上交通号志,造成上班尖峰时段的车潮堵塞。
「过劳」=「酒驾」,将涉及公共安全议题事情的严重性,主管机关却长期视而不见?说穿了,这是薪资制度面的问题,各家客运公司所设计出来的薪资结构,就是要靠加班跑车,才能领的到5~6万左右的薪资,来支撑一家的生活家计,光靠底薪有的,根本连现今劳基法规定的22K都不到。
此外,薪资计算复杂,并不公开透明,也违反劳动基准法23条规定。这样的薪资结构迫使司机要拼了老命,就算生病也不敢请假;因为多1天休假,就无法达到雇主所设计的薪资计算基准。客运业薪资大都脱离不了里程数跟休假天数,以及载客数的游戏规则(一般大都以4天为基准),多休1天,薪资则少6~7千,多则少1万多元,这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薪资结构,司机敢休息吗?
▲桃园客运司机陈彦霖2017年3月17日因脑溢血倒下,瘫痪的身躯,需要家人全权照顾。(图/范光明提供)
高公局副局长吴木富日前受访时表示,驾驶应注意休息!试问这样的薪资结构,司机们能安心休息吗?
本工会3月21日受到交通部邀请,参与讨论劳动基准法第36条第4项,调整例假需求议题,坚决反对放宽七休一的限制。因为,只有充分的休息才能确保用路人及乘客的安全,这是我们台汽产所坚持的。
回顾劳基法从民国73年施行至今已经34个年头了,看这34个年头,依然无法让雇主尊守劳基法,显然靠劳动检查是无法达到吓阻效果。
政府在劳基法上一眛的偏向雇主,给雇主相当大的弹性。对于法规松绑的同时,也相对要加重违法雇主的处罚方式,这样才能相对的保障劳工的权益,让雇主跟劳工取得平衡点。
每一个国家都有不同的社会背景跟劳资习惯。台湾的雇主不怕罚钱;如顶新的假油案为例:魏应充1亿元交保,魏家在5分钟内,火速送出1亿元替魏应充办保,由此可见一般。
台湾的雇主不怕罚钱,就应学习美、德、日、韩等国对于违反劳基法工时规范者,必须要有刑事处罚,方能得到吓阻的效果不是吗?希望有关单位不要再说干话了,像是什么「雇主会自律」!
一个过劳的驾驶,会造成多少的破碎家庭跟无形的社会成本?「台湾汽车客运业产业工会」在此呼吁,请相关单位及立委们重视此事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