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雇主仲介要求移工染疫自负费用 劳动部:无法律效果

近期科技大厂移工感染事件部分雇主及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以切结书形式,约定移工染疫后自负法律责任及治疗期间一切所需费用,试图免除就业服务法管理责任。(报系资料照)

针对近期科技大厂移工感染事件,部分雇主及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以切结书形式,约定移工染疫后自负法律责任及治疗期间一切所需费用,试图免除就业服务法管理责任,劳动部表示,该切结书无法律效果,雇主仍应依法担负雇主管理责任,加强防疫措施,避免疫情扩大。

劳动部指出,雇主聘雇外国人应依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划书执行,又依该计划书载明,雇主应遵守中央主管机关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指示,实施应变处置或措施。又为避免已入境移工发生群聚感染情事,已发布「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雇主聘雇移工指引」,以利雇主、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及移工有所依循,雇主与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均应依上开指引与规定办理防疫作为。

有部分雇主或仲介业者以要求外国人自行切结免除雇主责任,甚至要求移工赔偿负担费用,劳动部表示,雇主聘雇移工依法须担负管理责任,法定义务尚不得以切结书形式予以转嫁。至于移工如因雇主未善尽防疫管理责任致使移工染疫,或自行从移工薪资扣减费用而有未依规定给付薪资者,已涉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可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并废止雇主聘雇许可,若仲介涉有同法第40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同样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

劳动部呼吁,雇主及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于防疫期间,仍应遵守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依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划书确实执行,并依聘雇移工指引落实防疫措施,以降低厂区移工染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