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团体要求废除私人仲介制度 劳动部:强化查核制度

台湾移工联盟指控,自1992年正式引进移工开始,台湾政府便利用私人仲介制度管理移工,抽身于「保障跨境劳工安全」的责任之外。近30年来,私人仲介引起的争议不断,移工联盟要求劳动部扛起引进跨境移工的安全保障责任,扩大对劳雇双方的公共服务,废除私人仲介制度。

移工联盟指出,去年至少接获3起因为「仲介疏失」导致居留逾期的个案,今年2月,针对几名个案,在移民署前召开记者会,最终方得以保障劳雇双方权益;不久之后的4月,又接连接获「广达国际专业人力仲介有限公司」的案件,目前已知的个案已有6名,其中有5名因为该仲介公司的疏失,导致居留逾期,仲介甚至「假造」居留证企图蒙骗移工。而5名居留逾期个案中,更有2名因此而选择「逃跑」,而5月在南部又接获另一起个案,仲介不只疏失导致移工居留逾期,后续竟又谎报移工逃跑,致使移工陷入困境。

对此,劳动部回应,现行移工引进方式,雇主除委托劳动部许可之人力仲介公司办理外,亦可自行引进或透过本部所成立「直接聘雇联合服务中心」,协助雇主以直接聘雇方式引进,雇主可依自身需求选择引进方式,但目前实务上多数雇主系委托仲介公司办理引进移工手续及提供后续服务,引进方式仍宜回归市场机制,不应由政府单方决定,劳动部将持续强化仲介公司管理及查核机制,促使仲介市场朝良性优质发展

至于移工逾期办理居留,依据《入出国移民法规定,居留证申请及延长应由外国人自行或委由仲介公司办理。

为保障移工权益,劳动部刻正研修「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许可及管理办法」,将移工委任仲介公司代办居留业务,纳入指定之就业服务事项,提高仲介公司受任代办居留业务之注意义务,未来仲介公司如接受移工委任,因未善尽受任事务,而有逾期办理居留之情事,将依据《就业服务法》第40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处新台币6至30万元罚锾,且当年度仲介公司评鉴成绩亦将予以扣分,修正草案已于110年5月5日起预告7日,后续劳动部将尽速完成法制作业,以提升移工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