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境外聘雇制度」成人口贩运帮凶 渔工团体吁快废除

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直指,外聘雇制度是造成血汗海鲜人口贩运的帮凶。(图/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今(21日)指出,台湾远洋渔业中常见的境外聘雇制度是造成血汗海鲜与人口贩运的帮凶,尤其以东南亚渔工受害最为严重,因此台湾应加速实施ILO188号公约的施行法,将法规提升至国际标准,才能符合国际期待,并给予外籍渔工足够的保障。

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提到,今天高雄有一场「国际基督徒海事协会」第11届世界会议,副总统陈建仁到场参加开幕仪式。此会议关注海上工作者及其家人的安全及权益国际劳工组织9月25、26日在印尼举办「海上渔工论坛」,会议决议呼吁所有船籍国都应采用ILO188与29公约,并于未来1年内分析国内法规与ILO188的差异,及拟订国内法化程序,盼加强改善人口贩运、强迫劳动和海上奴役现况

联盟表示,台湾今年6月第36次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会中决议将ILO188公约国内法化,并责成劳动部担任主政机关,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认为此举将有助于提升外籍渔工的劳动保障,但距离实际国内法化仍需一段时间,这期间境外聘雇制度所衍生的问题政府的当务之急。

联盟指出,ILO决议反映人口贩运、强迫劳动、奴役都与非法、不回报及未受规范(IUU)的非法渔业极具关联性。由于远洋渔业工作环境特殊且遥远,加上渔业资源日益枯竭,促使有些渔船冒险违法以获取更多利润,也有为了降低成本而不当对待外籍渔工并苛扣薪资,外籍渔工常常被迫成为第一线的劳动受害者

▲联盟说,目前聘雇外籍渔工分为境外聘雇与境内聘雇两套制度,规范条件不同。(图/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提供)

联盟认为,在台湾渔船上工作的外籍渔工长期缺乏妥善的法律保护,非法雇用事件频传,使境外聘雇制度形同虚设,更不具保障效力。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呼吁政府应比照两公约施行法模式,加速推动ILO 188号公约施行法,废除双轨制的聘雇方式。

联盟接着说,目前聘雇外籍渔工分为境外聘雇与境内聘雇两套制度,规范条件不同,连主责机关也分别由渔业署和劳动部规管,造成薪资及劳动标准不同。再从渔业署最新公布远洋渔业条例违规处分名单中来看,未经申请许可雇用非我国籍船员的违规占比高达41%,可见境外聘雇制度难以落实,这些未经许可的外籍渔工常常成为债务劳役、强迫劳动,甚至人口贩运等严重剥削人权的受害者。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认为首要废除境外聘雇制度,外籍渔工不分远洋、近海,一律由劳动部管理,获以相同劳动标准保障及管理。

联盟指出,今年美国国务院公布「2019年人口贩运报告」中就优先建议台湾积极调查涉嫌在远洋渔船中强迫渔工劳动的案件,显示国际极为重视台湾渔船劳动剥削问题。人口贩运是国际间急于解决的问题,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建议,政府须尽速推动ILO 188号公约施行法,台湾作为全球渔业强权之一,须严格执法杜绝非法及剥削,成为亚洲人权保障模范。外籍渔工人权保障联盟提出以下建议,要求政府应立刻落实以下诉求:

1、废除境外聘雇,加速推动ILO 188号公约施行法。

2、落实国际劳工组织其他保障劳工权益公约,包括ILO C29 (强迫劳动公约)、ILO C87(结社自由与团结权保护公约)及ILO C98(团结权与团体协商公约)等。

3、我国雇用之外籍渔工应皆由劳动部管理,提供相同劳动标准及保障。

4、提高近海及远洋渔船劳动检查频率以及正确性

5、发现人口贩运案件应及时处理,严厉惩处,同时提高人口贩运定罪及起诉率。

6、提出一套有效的外籍渔工即时申诉管道特指渔船于海上作业期间的紧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