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人月刊/法律讲座,了解规则风险,为自己争取权益

文/张玉琦 编辑/张良姿

经过金融危机后,在全球资本流动快速、产品市场轮动快速,人口结构改变的趋势下,某些产业和区域享受了经济起飞带来的工作机会。但对全世界的工作者来说,代表的是失业率升高和工作条件日益恶化。

国际劳工组织(ILO,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2013年的报告指出,全球失业人口将增加到1亿9700万人。2011年总就业人口中,约有6亿6千万人一天的开支仅2~4美元,8亿7千万人低于2美元(贫穷线)。在劳动环境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国际劳工组织过去几年来陆续通过各项劳动权益原则,希冀成为各国制定劳动法规的准则

法律,为自己争取权益

近年来台湾修法趋势和国际劳工权益的走向相符。比方说,2012年修订的就业服务法,意在扫除就业歧视;2011年修订的性别工作平等法,除产假外,也给予流产假、陪产假和家庭照顾假;劳动基准法明定各项劳动条件的准则,其施行细则中,也增加劳工与雇主协商管道

工作,其实就是和老板签下一份契约。工作者仔细地检视契约,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经理人月刊》这次采访的律师们不约而同表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普遍不足,总是要等到纠纷发生,要打官司才找律师。

达文西个资暨高科技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叶奇鑫律师说,工作者只要一进入职场就应该要求自己具备法律常识,因为「不管任何问题,都会有法律问题。」

叶奇鑫律师举例,每年的3、4月是职场的诉讼旺季。因为年后有一波离职潮,许多公司发现离职员工跳槽,控告前员工背信和泄漏营业秘密。离职员工则因为官司缠身,薪水遭到假扣押,精神也受到影响。职场上常见的转换跑道,背后可能延伸出营业秘密、和著作权等相关法律问题。

尤其是,法律并不是僵固不动的条文,而是随着科技、社会趋势调整的抽象性原则。法律扶助基金会法务处主任梁家赢律师举例,2012年刚施行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关系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个人的权益。

资法的前身是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以前只保护电脑中的个人资料,现在适用的层面损害赔偿的程度都更大。法律影响层面扩大表示触犯法律的风险提高,也表示个人能用来保护自己的工具增加了。

但,法律保护的是懂法律的人。法律界有一句俗谚是,「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着的人。」指出法律是被动的,当事人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懂法律,才能知道何时该为自己争取权益。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统计,2012年受理劳资争议案件计2万3223件,其中以「工资争议」最多,占44.58%,其次是「给付资遣费争议」,占24.79%,「职业灾害补偿争议」,占7.29%。试想,假如是自己遇到了薪水争议、老板不发资遣费、或上班时间发生事故不被认定为职业灾害时,你是否知道自己应有的权益与纠纷处理的方式?

2011年5月1日起,劳委会简化争议处理程序为,指派调解人以「调解」方式处理,约95%的争议循此管道处理,可见劳资双方倾向以协商化解争议。具备法律思维,是调解中,主张权益的重要关键。

懂法律,「预防重于治疗」

观念不只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企业。如果每家公司都关注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就能减少风险发生的机率,让公司营运更有保障。台湾中小企业的比率将近98%,产业结构变动快,适应各地方的法律,是企业经营者重要的课题。

曾在专利事务所服务的林静文律师举例,台湾走向高阶技术生产,智慧财产权相关法律的重要性提高,专利申请与专利诉讼的案量也大幅增加。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11年台湾海外权利金、商标、品牌支出费用高达58亿美元(约新台币1740亿元)。

中小企业荣誉咨询律师简荣宗也说,中小企业比较业务导向,不懂得风险预防,又没有保存证据的观念,上法庭难以提出证据。简荣宗律师说,如果公司在进行交易与决策前就将法律风险纳入考量,而不是发生纠纷以后才找律师,许多纠纷根本不会发生。

了解法律,在行动前先考虑法律因素,例如契约有无漏洞、业务有无违法可能,就像是「预防胜于治疗」的医学观念。但这并不表示,法务部门就一定是踩煞车单位,律师的身分是要帮当事人解决问题。

简荣宗律师认为,法务以及法令遵循部门的主要工作,一是防弊,让公司走上正轨;二是兴利,协助业务单位找到更多机会。

本期《经理人月刊》整理出职场最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分为工资工时休假篇、职场自保篇、资遣退休离职篇和智慧财产权篇。加上基本生活法律常识,调解、诉讼、仲裁流程图解。让你懂得主张自己的权益,真的有纠纷发生时,也能不慌不忙、冷静以对,在思考和行动上都具备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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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2013年7月号《经理人月刊》「18个职场必修法律学分」,更多内容请参阅本期《经理人月刊》。尊重智慧财产权,如需转载请注明资料来源:《经理人月刊》第104期 www.managertoda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