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执政应完全负责!民进党对酒驾的立场太「摇摆」?

酒驾害人事故层出不穷,社会大众一致认为对于酒驾肇事者应提高刑责,然而现今执政党党内成员频与酒驾扯上关系,对酒驾的态度让人质疑立场太「摇摆」!(图/翻摄自pixabay)

文/陈冠安

11月14日凌晨,台中颜姓女子酒后驾驶宾士车高速擅闯红灯,撞死正骑机车去购买器材的32岁烘焙师。肇事后,颜女试图与车内二人串供,欺骗警方当时并非颜女开车,警方到场后,除揭穿颜女谎言,更在车内查获毒品。而根据同车友人所供,事前曾劝阻颜女不要开车,不过颜女坚持要开,因此才酿成悲剧。这已经是颜女第三次酒驾。事后,颜女母亲对媒体说「我女儿命也不好,我们没钱赔偿,只能被关」。

对比于颜女,受害者过去曾在电机公司工作,由于兴趣使然,因此毅然辞职投入烘焙职涯,从夜市摆摊卖起,直到2015年时才终于开成属于自己的烘焙坊,并在网路闯出名声,看似即将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类似这样痛心疾首的社会新闻,屡见不鲜,从未止绝,然而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悲剧发生后的群情激愤,却往往石沉大海。我们都知道问题在哪,我们也为此愤慨,然而悲剧却仍一再上演,那,事情真的无法解决吗?

数据证明 调高刑度与制止酒驾有正相关事实上,晚至民国88年,我国政府才终于把酒驾纳入刑法公共危险罪章,并于96和100年两度提高罚金和刑度,然而在96年时,因酒驾死亡的人数仍高达576人;不过到了102年5月时,由于当时台大医生遭人酒驾撞死,引起社会公愤,因此6月时政府便通过将酒测值从0.25mg/L下降到0.15mg/L,并提高刑度。

不过,每当社会因酒驾悲剧而兴起加重刑度的讨论时,就会有另一种声音表示时代要进步,不能再以「乱世用重典」的过时想法来处理酒驾问题,或是用各种理由来反对重惩酒驾。举例来说,前述102年马政府欲图趋严酒测标准时,民进党立院总召柯建铭就痛批民粹立法,认为酒驾致死的刑度太高,严重违反罪刑衡平;以重视「人权」知名的立委尤美女亦用案件量来质疑不应将酒测值下修为0.25的趋严标准。

然而从下表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看到,自102年修法后,与修法前的101年相比,106年在取缔件数下降16%、肇事件数下降44%、受伤人数下降43%、死亡人数下降73%,也就是说,在所有数据上都有显著的下降。从降幅来看,更可发现用「重典」对制止因酒驾发生的重大事故有更明显的效果;此外,由于法令趋严,因酒驾移送法办的人数也增长近30%,取缔后移送法办率亦从35.3%增加到60.1%。所以说,用「重典」对制止酒驾没有效果的论述,与真实数据是相悖的。

近十年酒驾相关统计

资料来源:警政署

有鉴于「重典」对酒驾的效果,因此在近年,每当发生重大酒驾事故后,社会就曾有声音是否要如同美、日,采取连坐法,规范同车或是酒馆老板必须积极制止酒醉者酒驾,未积极制止者甚至须负一定刑责。由此来看,如果同车亦有刑责,那颜女的同事还敢让她开吗?是否就能避免如此悲剧?虽然连坐法未必就能解决问题,不过对于减少酒驾,应还是有一定的正面效果,因此在立法院中,目前就有不少立委,如李鸿钧、蒋万安、林德福陈曼丽等人,虽未主张对酒驾相关人士施以刑责,但支持以罚锾处罚之。

酒驾立委推动反酒驾修法 作秀成分居多然而有趣的是,在这些关于酒驾修法的版本中,也有一份来自于近来最知名的酒驾立委郭正亮草案。郭在2016年2月酒驾后,曾于同年9月递补不分区立委宣誓时表明要推动反酒驾立法,以此赎罪,似乎相当诚恳。然而在郭的这份草案中,却只有两项小幅修改,仅将五年内再犯酒驾者,从原来的罚锾9万,增加强制从事社会劳动3天及没入其汽车两项罚则;拒绝酒测者,增加没入其汽车一项罚则。也就是说,郭正亮所谓的反酒驾,就是用劳动3天和没收车子来「吓阻」。由此来看,郭正亮当初所谓反酒驾的决心,不仅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有欺骗社会大众之嫌。因为从郭的法案可以很明显看出,当初的宣誓只是敷衍社会大众,以酒驾改革者的形象来缓解社会对于其酒驾犯行的批评。

▲郭正亮(右)于2016年因酒驾遭逮,同年九月递补不分区立委时曾宣誓要推动反酒驾立法,但其修法草案却仅是提议劳动3天和没收车子,真有反酒驾决心吗?(图/记者翁嫆琄摄)

更令人气绝的是,在今年6月,酒驾后辱骂执勤员警,而被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的民进党新竹县议员林昭锜,被民进党新竹县党部停权1年后,居然以深具悔意为由,由民进党中央缩短为停权3月。做出决议的民进党中评会主委邱议莹对此表示,「因为他有悔意,我们不宜做出比法院判决还重的惩处。」不过跟邱的讲法完全相反的是,林昭锜在事后于记者访问时,居然表示当天是碰到蓝营立场的员警才会被抓,这就是民进党所谓的「悔意」。事实上,据媒体报导,民进党之所以缩短惩处的原因,居然是由于政治考量,因为少了林昭锜,民进党就无法在新竹县议会组成党团。

如今已完全执政的民进党对酒驾的立场,我们即可从民进党仍让酒驾的郭正亮担任立委,让酒驾的江春男担任中央社董事、中华文化总会副会长和总统府国策顾问,为选举考量而轻放林昭锜,以及前述柯建铭与尤美女对调严酒驾法则的反对立场而得知。如此种种,使得民进党在社会印象中,似乎始终与酒驾脱不了关联。

不过为科学求证,笔者从中时和联合的新闻资料库,辅以其他媒体来源,和司法院的判决查询系统,搜索2004年至2017年民进党涉及酒驾争议的资讯。在此期间,民进党见报于新闻者,涉及酒驾争议达22次,酒驾人数18人,涉及关说10次,绝大多数仅被判易科罚金、缓刑、缓起诉,少有因此入狱者。而从此份资料的整理中,更可以发现,民进党不仅涉及酒驾者众,甚至时有为酒驾者关说警方的丑闻。

总结来说,虽然当前社会具有相当声浪,冀望以提高刑度来制止酒驾,避免悲剧不断发生。然而掌握行政和立法权的民进党,对此的态度却与社会期许有所不同,无论是自身涉及酒驾,或是关说,甚至因选举考量而袒护酒驾者,其论点更常以加害者的人权来反对提高酒驾刑度。然而必须反思的是,当社会逐步保障加害者人权的同时,能因此罔顾受害者及其亲属权益?难道我们的制度应继续容忍这些酒驾肇事者轻率、不负责任,致使无辜者人生因此葬送的行为,而仅给予轻罚,并处处为这些酒驾者着想,最终成为这批人再犯的帮凶?

▲酒驾肇事的悲剧,让多少家庭破碎?当社会逐步保障加害者人权的同时,能因此罔顾受害者及其亲属的权益?(图/镜周刊提供)

政府和法律永远无法杜绝酒驾,不过诚如前述,数据早已告诉我们,提高酒驾的刑度和规范,有助于减缓酒驾行为和危害程度。而除了郭正亮的劳动3天、没收其车等如此可笑的解决方案,适度的连坐法、加重酒驾后的强制教育、提高再犯者的刑度、立法给予警察适度的职权行使范围,避免酒驾者时常因行政裁量瑕疵而免受其罚,诸如此类,社会上早已讨论出许多解决方向。因此,敬请掌握国会多数的民进党能别再推出要求强制搜集人民虹膜资料、官派农田水利会长及乡镇市长,或是压榨劳工的劳基法,应更重视对于酒驾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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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冠安,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助理研究员。本文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保留删修权。88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