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前里长贪污 判7年半
台北市万华区孝德里前里长游尧堂(左)与妻子徐咏芬,被控浮报里民活动场所租金,11年诈领补助金67万余元,台北地院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游7年6月徒刑、判徐3年8月徒刑。(取自台北市政府公灯处新闻稿)
台北市万华区孝德里前里长游尧堂与妻子徐咏芬,被控浮报里民活动场所租金,11年诈领政府补助金67万多元。案经台北地院审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游7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没收犯罪所得;判徐3年8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台北市政府订定《台北市里民活动场所租金补助办法》,每个里每月可请领最高3万元租金补助,游尧堂2007年至2018年担任孝德里长期间,与妻子徐咏芬共谋虚报里活动场所3万租金,但实际月租只有2万2000元,11年间共诈领67万余元。
游尧堂夫妻侦审期间均否认犯罪,辩称每年除开立12张金额2万2000元的支票,还会另支付6万多元差额给房东,并未从中获利。但房东证称从来没收过现金,法官因此不采信夫妻俩辩词,认定构成贪污犯行。
另大安区龙图里长萧万居涉嫌与里干事、邻长、水电装潢业者联手,制作不实发票诈领区公所补助、二殡回馈地方经费,或找人头担任社区龙图协会讲师骗取授课费用,获取不法利益140万元,案经检察官声请羁押禁见,北院认为,虽然萧涉贪污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及再犯之虞,但检方目前应已掌握到足够多事证,裁定80万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并限制住居,禁止与本案相关证人、共犯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