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县客家局长何培才 贪污「自肥」判9年半
前台北县客家局长何培才涉嫌贪污,二审改判9年半。(中时资料照)
改制前的台北县客家事务局局长何培才,10年前办理客家园区附设餐厅及礼品采购业务,他利用自己实质经营的厂商最得标案,获取不法利益99万元,新北地院将何男判刑10年,高院重新计算犯罪金额后改判刑9年半。全案可上诉。
何培才在2009年担任局长时,因台北县府受邀参加两岸客家艺文交流活动,他用自己及其家族经营的旅行社、友人公司围标后,轻松取得标案,获取不法利益;此外北县三峡客家文化园区附设餐厅及礼品店,他也用此方式得标。
新北地院将何男判刑10年,高院就客家文化园区案的犯罪所得重新计算,法官审结后斥责何男为一己贪欲,不知廉洁自持,利用其职务机会规避法令迀回或违反欺罔取得标案,图利自己,将他判刑9年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