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县长李朝卿贪污判刑定谳 25日入监

▲前南投县李朝卿涉贪判刑定谳,25日入监。(图/资料照)

记者陈玉/南投报导

前南投县长李朝卿被控任内因涉于多起采购案、工程案向包商收取回扣,其中8罪被判刑总刑期达98年,李20日收到南投地检署传票,确定入监服刑时间为10日25日上午9点30分,其支持者也透过网路群组发起陪同。

李朝卿自2005年当选南投县长、2009年连任,被控从2009年起,涉嫌于县府多起采购案,以及台风等天然灾害修复案等上百件公共工程案中,向包商收取回扣,最高法院18日驳回其上诉,8罪判刑确定,各判刑12到14年不等刑期,总刑期达98年。台湾南投地方检察署当天立即启动防逃机制

李支持者在网路群组表示,「李朝卿先生将于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往南投地方法院报到,期盼各位好朋友届时能到场,陪同李前县长报到,给予温暖与祝福谢谢您。」

南投地检署22日证实,李25日须报到,经检察官开庭确认身份讯问后,做出谕知,若无特殊状况就发监执行;执行刑期由台湾高等检察署台中检察分署向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声请,依中华民国刑法规定,执行刑期至少14年,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