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湾强震 国税局:受灾户税捐可缓缴
南台湾2月6日凌晨3点57分发生大地震,灾情惨重。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将派员协助辖内灾民申报灾害损失,并依法延长灾区内纳税义务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货物税、烟酒税、营利事业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税(含房地合一所得税)、营业税、遗产税,以及赠与税等申报期限。
▲26大地震受灾户税捐缓缴措施。(图/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供,点图可放大)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已请灾区辖内分局、稽征所,尽快将相关表单,送至区公所或里长办公室,并有专人协助,报备须采网路(网站线上申办)、书面(填具表单直接寄分局、稽征所)、电话传真或临柜(上班日)等方式办理。
南区国税局指出,不动产灾损部分,将依地方税务局资料核认;车辆报废部分,依监理单位资料核认,免提供证明文件;其他动产灾损部分,民众得就近向区公所或里长办公室填报,灾损申请期间,比照莫拉克台风灾,延长3个月。
对于灾害损失、税捐减免规定或申报(请)方式,以及其他税捐事宜有不了解的地方,可拨打国税局服务专线0932-715-716、地方税稽征机关服务专线0920-526-462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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