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沦国税局附庸?税灾户心事谁人知

专业法院灵魂在专业的法官税务法庭中就是要有维护纳税权利的法官,保障纳税公民人权。(图/视觉中国CFP)

文/沈亮亮

东吴大学李念祖教授近日发表一篇专栏文章〈税务行政诉讼猪肝面诡辩〉,探讨为何司法院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行政法院62位现职法官引来了争议

以一则面老板顾客争执付款问题故事「老板说,我们这里点了面可以不吃,不可以换,不能不付钱!」譬喻税捐机关纳税人应纳税额之歧见,无法透过负责解决争端的行政法院来解决问题

税捐诉讼人民胜诉率只在5%上下,政府课税处分合法,却用不许换猪肝面的诡辩逻辑阻止课税时效完成,行政法院怎能支持国税局如此诡辩呢?认为如果只是为了征税便利而不是为了保障纳税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了税捐稽征机关便已足够,宪法又何必明文规定设置行政法院呢?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葛克昌认为,全世界各国第一个成立的专门的法院一定是税务法庭,没有一个国家例外,但台湾很奇怪,有其他的法院,但是没有税务法院?2016年12月28号公布《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以后,行政法院的判决,居然没有改变?究竟有多少个总会决议,多少个行政法院的判决,根本违反我们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

葛克昌建议司法院应该要自己检讨哪些不能再用了,专业法院的灵魂在专业的法官,就是要有维护纳税者人权意识的法官,为什么《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已经订了,但司法院并没有动起来,并没有去开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班?他呼吁法官应该尽快地要选考《税法》,而且要以《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为中心的,要把赋税人权意识能够深埋在法官的心中

笔者深有同感!因为司法院的怠惰便宜行事,自订的《司法院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审查要点》却是荒谬无比,已经通过62位税务专业法官,其中包含100%全判人民输的法官,都通过认证。例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华刘锡贤、庄金昌,都曾经一整年100%全判人民输。真理大学法律学系主任吴景钦指出这62位法官专业执照应该直接撤销。

究竟是谁纵容税捐机关残害人民?让税灾户辛酸又荒谬的悲惨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发生,陷入行政救济绞肉机里折磨。李念祖教授文章中点出行政法院常沦为国税局附庸,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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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亮亮,财会退休族。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本报有删修权。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