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沦国税局附庸?税灾户心事谁人知
▲专业法院的灵魂在专业的法官,税务法庭中就是要有维护纳税者权利的法官,保障纳税公民的人权。(图/视觉中国CFP)
文/沈亮亮
东吴大学李念祖教授近日发表一篇专栏文章〈税务行政诉讼的猪肝面诡辩〉,探讨为何司法院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给行政法院62位现职法官引来了争议?
以一则面店老板与顾客争执付款问题的故事「老板说,我们这里点了面可以不吃,不可以换,不能不付钱!」譬喻税捐机关与纳税人对应纳税额之歧见,无法透过负责解决争端的行政法院来解决问题。
税捐诉讼人民的胜诉率只在5%上下,政府课税处分不合法,却用不许换猪肝面的诡辩逻辑阻止课税时效完成,行政法院怎能支持国税局如此诡辩呢?认为如果只是为了征税便利而不是为了保障纳税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了税捐稽征机关便已足够,宪法又何必明文规定设置行政法院呢?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葛克昌认为,全世界各国第一个成立的专门的法院一定是税务法庭,没有一个国家例外,但台湾很奇怪,有其他的法院,但是没有税务法院?2016年12月28号公布《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以后,行政法院的判决,居然没有改变?究竟有多少个总会的决议,多少个行政法院的判决,根本违反我们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
葛克昌建议司法院应该要自己检讨哪些不能再用了,专业法院的灵魂在专业的法官,就是要有维护纳税者人权意识的法官,为什么《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已经订了,但司法院并没有动起来,并没有去开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班?他呼吁法官应该尽快地要选考《税法》,而且要以《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为中心的,要把赋税人权意识能够深埋在法官的心中。
笔者深有同感!因为司法院的怠惰便宜行事,自订的《司法院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审查要点》却是荒谬无比,已经通过62位税务专业法官,其中包含100%全判人民输的法官,都通过认证。例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华、刘锡贤、庄金昌,都曾经一整年100%全判人民输。真理大学法律学系主任吴景钦指出这62位法官专业执照应该直接撤销。
究竟是谁纵容税捐机关残害人民?让税灾户辛酸又荒谬的悲惨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发生,陷入行政救济的绞肉机里折磨。李念祖教授文章中点出行政法院常沦为国税局附庸,是重要原因。
●沈亮亮,财会退休族。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有删修权。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