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辅导优惠地价税率、分期、延期缴纳 1万7件多件申请
▲台中市争取中央同意延后自用住宅优惠税率申请期限,减轻民众负担。(图/翻摄自东森新闻)
图、文/台中市政府提供
今年全国各县市均调整公告地价,台中市公告地价占市价比虽仅14.61%,六都最低,但仍争取中央同意延后自用住宅优惠税率申请期限,减轻民众负担。至11月23日止已接获1万7,137件申请案件,税务局将尽速审理,让符合资格者适用优惠税率。若已缴纳原课征税额者,审查符合资格后也将退还溢缴差额,权益不受损。此外,同期间也受理申请分期、延期缴纳,已受理29件,也将依规尽速审查、核定。税务局表示,台中市今年调整地价税后,跟民众切身相关的自用住宅每户平均税额仅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无论税额或增幅,都是六都最低。整体来看,六成纳税户增额在500元以下,七成纳税户增额在1,000元以下,增加一万元以上仅2.5%。市府落实税制公平之际,为降低对一般民众的冲击,也提出配套方案。市府税务局建请中央放宽自用住宅用地的地价税优惠税率申请期限,获中央同意后,原定9月22日截止期限,延后至11月30日。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只要于9月22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可于地价税缴纳期限前申请,以千分之二优惠税率课征今年度地价税。此外,市府也率六都之先,通过「台中市地方税延期或分期缴纳办法」,适用对象为申请日前半年属低收入户、依法领取急难救助金、失业给付、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营利事业已申报销售额累计数较去年同期减少达30%以上,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审核缴纳确有困难者,适用范围并扩及房屋税及使用牌照税,让真的有困难无法一次完纳税捐的民众,可以减轻负担。截至11月23日止,税务局共接获1万7,137件申请适用自用住宅地价税优惠税率案件,将尽速审理,让符合资格者适用优惠税率;若纳税人已按原课征税额缴纳,经审查符合资格后,税务局会主动退还溢缴差额,权益不受影响。同期间,申请分期缴纳18件,延期缴纳11件,合计29件,也将尽速审查核定。另外,税务局也在11月7日建请财政部适度调降高级距税率、延长土地重划完成后减半征收年限,都获得正面回应,目前财政部征询其他地方政府及内政部意见中。对于工业用地及其他减免税用地,财政部也于11月23日同意参照自用住宅用地,申请期限至今年11月30日,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只要于今年9月22日前属供工业直接使用且符合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规划使用或符合其他减免规定,可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地价税缴纳期限截止前,检附证明文件,补提申请按优惠税率课征或减免今年度地价税。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尽速申请优惠税率,为掌握申请时效,虽然税务局假日无临柜服务,但民众仍能利用「中税e把照」APP或利用网路申办,只要连上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 )「各税专区」,点选「地价税」的「申办柜台」,再点选「线上申办」选取所要申办的事项,即可线上申办优惠税率。105年地价税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止,税务局提醒,若于12月1日以后才缴纳,每逾2日将按应纳税额加征1%滞纳金。如于征期内未收到缴款书或缴款书遗失者,请向税务局所属分局洽询补发。如地价税缴款方式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电话客服中心,将有专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