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财务困难欠税申请分期缴纳 罚锾可以免计息

财政部。(图/记者陈韦帆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欠税者注意!财政部发布解释令,如果因为客观事实发生财务困难,申请分期缴纳所得税及罚锾,其中罚锾的部分可以不用加征利息,财政部官员表示,未来修正税捐稽征法时,也会将相关原则明确入法,对于有财务困难的欠税者来说,算是一项福音

财政部发布「补充核释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所得税案件之处理原则」纳税义务人因客观事实发生财务困难,不能在缴纳期间缴清营所税与综所税,申请分期缴纳欠税与罚锾,罚锾的部分可以不用计息

举例来说,假设纳税义务人欠税100万元,并且遭处罚锾50万元,因为客观事实认定,像是纳税义务人失业、或者公司营收所得净额连续减少至少一定程度,而无法一次付清,向国税局申请分期缴纳并核准通过,过去不论本税或者罚锾,也就是150万元都要计算利息;但是未来只要100万元要计算利息、50万元就不用计息。

官员表示,过去纳税义务人欠税如果遭到强制执行,到了行政执行署也可以申请分期,且罚锾的分期可以不计息;所以放宽解释对于裁罚可以趋于一致,目前计算利息是以台银的存款利息作为基准利率也不会太高。

官员说,解释令即日起生效之后,尚未征起之罚锾利息,都适用新的规定,官员解释,这有两种情况,就是如果新申请分期案件且符合条件,就可以不计息;另一种就是正在缴纳中的案件,原本已经收息的无法退还,但是下一期就可以免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