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亿罚锾拿不出?公平会:同意高通分60期缴纳

▲234亿罚锾拿不出?公平会:同意高通分60期缴纳。(图/取自高通)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公平交易委员会去年10月11日针对美商高通公司在CDMA、WCDMA和LTE等行动通讯标准基频晶片市场具有独占地位和损害基频晶片市场竞争为由,以违反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重罚新台币234亿元,创下公平会成立以来最高罚锾纪录。公平会今天(24日)宣布,由于高通公司基于业务营运而有分期缴纳的需求,并提出本票担保,因此同意高通公司分60期缴纳罚锾。

公平会说明,我国为手机产销主要国家供应链完整,从晶片制造、手机代工到手机品牌产销,涉及层面极广。此案调查范围至少包括国内外手机制造商、晶片供应商通讯设备业者等共20多家事业,并征询相关产业主管机关研究机构意见,期间更与其他国家竞争法主管机关交换经验与心得。

公平会表示,我国自2005年开放3G行动通讯服务,主流标准包括CDMA和WCDMA,2014年起则导入4G通讯服务,主流标准为LTE。而高通公司拥有相当多数的CDMA、WCDMA和LTE等行动通讯的标准必要专利,同时也是各行动通讯标准基频晶片市场的独占业者,然而高通公司以支配市场的地位,拒绝授权竞争同业行动通讯标准必要专利,增加手机业者与竞争同业交易成本,并要求手机业者不签署专利授权契约则不提供基频晶片,导致手机业者在晶片需求考量下接受对高通公司较为有利授权之条件,其违法行为业已严重影响我国竞争秩序且事证明确。

公平会表示,本案是在2015年2月中旬主动立案调查,由于违法期间至少持续7年之久,而且向我国事业所收取的授权金总额约新台币4000亿元,以及我国事业向高通公司采购的基频晶片总金额约300亿美元,属情节重大案件,因此衡量违法行为所得利益、业者规模经营状况营业额和市场地位后,以违反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处罚新台币234亿元,创下公平会成立以来处分最高的罚锾。

不过公平会说,由于高通公司基于业务营运而有分期缴纳的需求,并提出本票担保,因此同意高通公司分60期缴纳罚锾。

公平会除重罚外,也要求高通公司停止以下行为,包括:(一)停止适用与晶片竞争同业已签署须提供含晶片价格销售对象、销售数量产品型号等敏感经销资讯之契约条款;(二)停止适用与手机制造商已签署之元件供应契约有关未经授权则不供应晶片之契约条款;(三)停止适用与案关事业已签署排他性独家交易折让之契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