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清册列公式、调高罚锾上限 劳动部同意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原订审查时代力量版本亲民党版本的《劳基法修正草案,据劳动部的报告,劳动部对于在工资清册记载工资明细、提高罚锾上限表示同意,其他仍坚持行政院的「一例一休」《劳基法》修正草案。

时代力量的修正草案中,建议在《劳基法》第23条中,增订雇主应提供并记载工资各项目计算方式明细,劳动部认为,这可以使劳工掌握到工资的完整资讯,并确明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对于这项修正表示同意。

外界质疑《劳基法》的罚则太低,时代力量党团建议应该依照事业单位规模开罚,亲民党团则是建议提高罚锾处罚,从现行罚锾下限提高至3万元或15万元,上限则是提高至75万元。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表示,由于适用《劳基法》的企业中,有超过9成都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微型事业单位,如果不考虑到企业规模及违反情节,一律大幅提高处罚下限,恐怕会影响事业单位甚钜,建议维持现行罚锾的下限,但对于财团企业宁可缴纳罚锾而拒绝遵守相关规定,劳动部同意可以提高罚锾处罚上限至一定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