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仲介假造居留证损害劳雇权益 劳动部:最高可处150万罚锾

劳动部表示,本案广达人力仲介公司许可已于去年11月20日届满且未换证,依法不得再从事就业服务业务,如有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可处30到150万罚锾;至于移工逾期办理居留,依据《入出国移民法》规定,居留证申请及延长应由外国人自行或委由仲介公司办理。(本报资料照)

人力仲介公司无照营运、假造居留证等治移工权益受害!台湾移工联盟表示,「广达人力仲介公司」无照营运,已有6名移工因非法仲介导致权益受损,要求劳动部扩大劳雇双方公共服务,并废除私人仲介制度;劳动部表示,经查该仲介公司许可已于去年11月20日届满且未换证,依法不得再从事就业服务业务,如有违反《就服法事实可处30到150万罚锾。

台湾移工联盟今(10)日于劳动部前举办「私人仲介不废劳雇受害、跨境安全劳动政府负责」记者会,该联盟表示,根据已接获的移工求助案件中,有6名移工因广达国际专业人力仲介有限公司的非法仲介而损害权益,甚至有伪造居留证,记者会现场也有移工拿出伪造居留证证实

该联盟说,即使广达的经营许可早在去年11月底就未换证,但仍私自运作至今,也就是非法营业,今年3月初还因「未善尽受任事务致雇主违法」遭北市裁罚,身为劳工主管机关的劳动部应介入调查,如果有类似广达的无照业者,主管机关应主动通知雇主和移工,确保劳雇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部表示,本案广达人力仲介公司许可已于去年11月20日届满且未换证,依法不得再从事就业服务业务,如有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可处30到150万罚锾;至于移工逾期办理居留,依据《入出国移民法》规定,居留证申请及延长应由外国人自行或委由仲介公司办理。

为保障移工权益,劳动部正研拟修订《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许可及管理办法》,将移工委任仲介公司代办居留业务纳入指定之就业服务事项,未来若仲介公司接受移工委任却未善尽受任事务,例如逾期办理居留,将依《就业服务法》第40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处新台币6到30万元罚锾,且当年度仲介公司评鉴成绩亦将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