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警在PTT上放照片找被害人 网友:有无触犯个资法?

▲有员警在PTT上po出被害人照片网友看法两极,有人质疑:这不会侵犯个资法吗?(图/翻摄自PTT)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被害人照片直接被po上PTT,这样是否会有争议呢?一名自称是台中市太平分局的员警,上月31日晚间在PTT上po文表示,之前抓到一个窃犯,他得手的相机记忆卡内有张女子的照片,员警怀疑相机失主恐是该名女子,便将她的照片po上PTT想请网友帮忙协寻,却引发正反两极的评价

本报《ETtoday东森新闻云》记者去电询问太平分局侦查队,萧姓员警表示,这篇确实是队上的洪姓同仁所po的图文。由于洪警休假,记者向萧警了解该案状况,他表示今年7月一名曾姓惯窃,涉嫌犯下多起敲下车窗而从中窃取财物案件,甚至还拿被害人的证件办理手机门号,经过追踪日前将他逮捕归案。

警方在他身上起出多张记忆卡和随身碟,里面存有部分照片,但曾嫌辩称是在跳蚤市场买的;目前有一名男性被害人到案,对于能找回失物十分开心;洪警在PTT上po上一段图文,一名女性的照片被放上,洪警提到他怀疑照片中的女子恐是被偷相机或手机的主人,「希望借重八卦板的高人气找到被害人,让小偷关久一点,谢谢大家。」文末还补充「我是询问过板主才Po文的。」

只是这段图文贴出后,有网友赞赏他是「认真做事的好警察」,但也有网友怀疑这样公布被害人照片,是否有侵犯个资问题?警方回应,这样也是一种侦查的方式,洪警在po出这段图文前,有先请示过长官。而且这样的方式是类似「寻人启事」,并无违反个资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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