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银案 前董座发文呼吁工会饮水思源

▲彰银前董事陈淮舟呼吁彰银工会要「饮水思源」。(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彰银董事改选后争议不断,两大股东财政部、台新金持续攻占媒体版面,彰银前董事长陈淮舟今(16)日发出600多字的声明稿,提出五点声明并呼吁彰银工会要「饮水思源」。

一. 「饮水思源」是美德。请彰银工会好友们回忆约十年前我们共同热爱的彰银身陷风雨飘摇之财务困境,当时若非台新金控大幅溢价投资彰银,并在官、民二大股东及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扭转颓势,彰银这块招牌是否安在?岂有今日荣景?此外,台新金控在94年注资彰银365.68亿元后,95年即启动扩大晋升及多年未进行的调薪机制,让员工得分享彰银经营成效并与公司共同成长。

二. 金融从业人员理应有基本会计学养,会计帐列获利或亏损,均应依法经签证会计师验证始得公告。台新金控请求的损害赔偿金额法院自会依法审理裁判以昭公信

三. 新桥为何自台新金控撤资?前新桥合伙人单伟先生于11月24日华尔街日报文章中已清楚论述:系因台湾投资环境失望而选择撤资。彰银工会好友们实应先了解资讯再谨慎论述。事实上,台新金控所发行的特别股均依法取得主管机关核准,且发行之后曾有二年未配息,对持有者并非毫无风险。新桥撤资后,台新金控部份董事为支持公司乃承接部份特别股,且经主管机关核可在案,况承接之投资人尚有国泰人寿,期盼彰银工会切勿以不实影射误导

四. 彰银与台新银系各自独立经营,二家银行产品客群确有明显区隔,绝无台新分食彰银业务情事。此观诸今年度年化ROA彰银为0.69%、台新银为1.12%,两者差距甚远,即可证之。

五. 至于工会提及「台新金控欲以365亿元取得彰银逾兆元资产云云实则每位投资者仅能就其持有之股份拥有股东权益,这是基本的投资概念,尚请工会好友们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