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银并台新银 台新金:是讨论、不是启动

▲关于彰银并台新银,台新金强调,是讨论两家银行的合并,并非启动合并,左为台新金财务林维俊、右为台新金总经理饶世湛。(图/记者蔡怡杼摄)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针对彰银并台新银一案,台新金22日大动作由总经理饶世湛召开记者会进行澄清。总经理饶世湛强调,台新金此次是「讨论」两家台新金旗下两家银行间的合并,而不是「启动」合并,并且作出五大声明

台新金强调,台新金将本着呈送财政部建议案的初衷,力求争取财政部支持,并相信在财政部充分了解该建议案后,未来应可共同努力,创造政府产业公司三赢的局面

以下为台新金五大声明:

一、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于春节前拜访财政部,曾向财政部长盛和报告推动由彰银合并台新银的构思,紧接着台新金于年后,2月20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彰银并购台新银研究案的建议,主要是台新金认为该项建议案纯为台新金内部事项,因此,并未事先告知财政部,因此台新金前述自行发起的提案,财政部并不知情,亦无所谓默许之事。

二、台新金依金管会函令,未经董事会授权前,不得与他人洽谈整并计划,因此,台新金控先行于董事会通过建议书后,才正式把研究案呈送财政部,断无可能有先行取得共识之说。

三、 就台新金控了解,合并案应由子银行委任顾问研究可行性,因此,由台新金董事会决议发函两家子银行促请研究,因财政部为彰银的大股东,因此,台新金董事会通过建议书详述说明合并案利基期能获得财政部支持,寻求合意。由于该案尚需子银行研究可行性,自无既定时程的说法。

四、 台新金此时思考彰银与台新银合并的可能性,主要基于ECFA签定后,2012年底至2013年初两岸金融交流大幅开放,国内银行规模过小,难以因应竞争是迫在眉睫的问题且台新金维持两家子银行未予有效整并的现况,也是国内金控产业仅有的状况,因此,推动二家子银行合并是基于股东权益及公司发展考量

五、 回顾七年前台新金参与彰银特别股标售案,以最高标击败淡马锡,让淡马锡无法入主彰银,避免彰银沦入外商之手。七年多来,台新金与财政部共同努力,让彰银资产结构大幅改善,股东权益有所提升,此正是台新金控戮力维护国家社会大众利益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