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银案/台新金又提诉讼 彰银忍不住回应「一切合法」

▲彰化银行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彰银董事席次战争未止,4日台新金甫提出新诉讼,彰银也忍不住发出声明表示,第25届董事决议一切合法,对台新金控所提撤销股东会决议之诉,将依法应诉。

台新金于4日对台北地院提起「撤销彰银6月16日股东会董事改选决果」的要求,认为先前高等法院二审判决台新金胜诉财政部本应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银全体董事过半数的一般董事席次,但改选结果仍是由财政部主导,有违法院判决。

对此财政部也回应,当天股东会是公平、公开地按程序进行,并非黑箱密室进行,台新金也有分派律师监票员在场,在董事会选举当天表决通过后,台新当下也同意,为何事后又反悔?

彰化银行则表示,106年度股东常会选举第25届董事之决议一切合法,对于台新金控因选举结果不如预期,不思为何无法取得多数股东支持之原因,却滥行提起诉讼,企图透过诉讼推翻股东会合法决议、侵害其他股东权益浪费司法资源之举,将依法应诉。

彰银回应全文如下:

就台新金控今(4)日傍晚18时23分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布重大讯息,表示其已于今日向台湾台北方法院对本行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之诉乙事,本行回应如下:

一、本行106年度股东常会经本行106年3月23日董事会全体董事(包括台新金控法人代表人)同意召集;股东会当日依公司法第182条之1规定,由董事长担任股东常会主席,召集程序一切合法。

二、本行106年度股东常会选举第25届董事(含独立董事)案,于公告召开股东常会之日,已载明于召集事由中,董事之候选人名单经本行董事会全体董事(包括台新金控法人代表人)审查同意后,依法于股东会前40日公告;股东会当日经占本行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达95.755%之股东亲自出席(含电子投票)或委托出席,合法选任6席普通董事及3席独立董事,台新金控及其所委托之征求人亦参与投票,决议方法并无任何违法。

三、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意思机关,所为之决议应予遵守,对于台新金控因选举结果不如预期,不思为何无法取得多数股东支持之原因,却滥行提起诉讼,企图透过诉讼推翻股东会合法决议、侵害其他股东权益、浪费司法资源之举,本行甚感遗憾。本行将依法应诉,以维护全体股东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