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银假处分遭驳回 台新金提抗告

▲彰化银行2014年12月初进行董事改选,在9席董事席次公股拿下6席。(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对于彰化银行董事会改选声请假处分遭到台北地院驳回一事,台新金日前公已于23日委请律师提出抗告以保障台新金及全体股东权益。

台新金财务林维俊表示,委请律师向台北地院声请彰银假处份案抗告原因主要有3,包括:1、财政部2005年公函明文规定经营权移转给彰银释股得标人;2、政府施政应有延续性,不能以政党轮替变动;3、财政部是彰银第2大股东,不应用公权力夺走台新金在彰银的合法经营权。

彰化银行上月进行董事改选,在9席董事席次中台新金仅拿下3席,因此台新金丧失对彰银的经营权,除认列147.75亿元损失外,并声请假处分,要求财政部回归到2005年函令,让台新金取得过半的董事席次,并禁止官派梁怀信等3名董事执行职务,改由台新金推荐的林政宪等人担任董事,该声请日前遭台北地院驳回。

▲对于彰化银行董事会改选声请假处分遭到台北地院驳回一事,台新金日前提出抗告。(图╱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