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彰银经营权 台新:9年前被骗、9年后被抢
▲台新金法律顾问林政宪直言,9年前台新被骗,9年后台新被抢,图左至右依序为台新金财务长林维俊、台新金总经理饶世湛、台新金法律顾问林政宪。
台新金在彰银董事改选惨败,台新金法律顾问林政宪直言,9年前台新被骗,9年后台新被抢,我们的国家经济体质倒退90年,就如当年军阀时代的笑话「都已经发枪了,难道还要发饷吗?」
台新金不满财政部未能遵守94年公函承诺,因而丧失对彰银经营权,除了对财政部提起民事诉讼并求偿100亿元,台新金今(11)日进一步到监察院陈情,由监察委员王美玉接见。
「政府有枪,民众却如羊,尽管政府现在匹着羊皮但还是狼,民众怎么有能力与其对抗,强调政府动用公权力应该符合民众赋予公权力的目标」知情人士表示,当初政府办理彰银股权招标时净值约50亿元,9年后增加至千亿,如今政府却用最廉价的方法接手金融机构,接收手段是最后手段,不是任意手段。
台新金高层认为,财政部过度强调94年公函上的「本次」,毕竟以来常理判断,经营管理权的移转岂能用「本次」,呼吁政府应该说清楚讲明白,且自台新94年标得彰银股权后,之前三次的董事改选,财政部都和台新和谐沟通,财政部也都承诺当初的公函是有效的,「既然前三次都有效了,但现在却无效,那不就是前任部长都渎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