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电视声请假处分案遭驳回 已向最高行政法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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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执照12月11日到期,中天电视声请假处分,请求暂时准予换照、禁止变更使用52频位。台北高行政法院以4大理由认定无急迫性,7日驳回声请。中天电视公司昨日提抗告,北高行院9日早上检卷送最高行政法院审理

中天委任律师方伯勲表示,本案事涉新闻自由及中天的营业权、记者工作权,请法官裁准在本案诉讼终结前暂时许可中天换照并在52台拨放。方伯勲律师表示,NCC处分12月11日不再给予中天换照,这牵涉到新闻自由,因为新闻自由的基本权透过中天营运来实践,NCC的处分严重侵害了中天营运及近500名员工家庭生计

此外,NCC的行政处分有效但并不等于合法,因其听证程序违反,且有行政裁量滥用情况,侵害了中天的权利,在未来中天行政诉讼显有胜诉可能性的情况下,符合假处分声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