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银委外爆缺失 与彰银合并案添变数!
金管会9日宣布,台新银因信用卡系统委外及资讯设备采购作业具重大缺失,重罚600万元罚锾,金管会副主委王俪玲表示,若台新银迟迟无法就该案提出完善的改善计划,届时若台新银与彰银合并案送到金管会,也会遭到金管会驳回。
王俪玲强调,金管会于100年3月金检发现台新银自90年以来,信用卡系统委外高度集中给关系人所掌控的经贸联网,期间台新银虽曾提出改善计划,但改善计划内容仍未达要求,因此,今(9)日重惩台新银为旧案,至于财政部的来函,金管会则是到了9日的中午才收到,重惩台新银与台新逼婚彰银案无关。
王俪玲表示,资讯处理为信用卡的核心业务,不过,台新银将信用卡系统委外给经贸联网的过程未公开,且高度集中,加上经贸联网取得台新银信用卡系统业务后,又再度将该系统业务委托他人进行,因此,显示经贸联网的专业性不足,以及台新银信用卡系统委外的过程仍不够严谨。
她说,由于台新银委外作业高度集中经贸联网,金管会将持续了解台新银与是否涉及利益输送的问题,至于是否移送检调,或者可不可以移送,金管会则无法对外进行说明。
此外,王俪玲直言,金管会对于金融合并案将从财务状况、法律遵循、公司治理、健全发展等4要项进行审查,因此,台新银若无法就信用卡系统委外提出完善的改善计划,对于台新银与彰银的合并案也无法获得金管会批准。
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台新银在信用卡发卡量及收单金额为全台第三大,信用卡部门为台新银的核心业务,不过,该公司在信用卡系统及资讯设备采购具有三大缺失,因此,重罚台新银600万元。
邱淑贞说,在信用卡六大系统中,台新银仅自有发卡帐务核心系统,其余五大系统版权均为经贸联网所持有,使得台新银在信用卡业务上的紧急应变措施仍不足。
其次,台新银在信用卡系统委外合约中,未载明合约终止的款项。邱淑贞指出,根据规定,委外合约必须明订合约终止的款项,因此,当主管机关发现委外有问题时,委托机构必须可以终止或解除契约,以避免委托机构终止合约时发生重大纠纷。
再者,台新银资讯设备采购作业应更透明。邱淑贞指出,金管会发现,经贸联网在台新银的得标比率达93%,且台新银近三年的对外采购金额达23亿元都给了经贸联网,其中,光信用卡系统近5年的委外金额也有超过10亿元给了经贸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