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并/台新金身挂彰银「遭排除」? 林维俊:两案可并行

▲台新金总经理林维俊。(图/记者赖亭羽摄)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金管会昨(25)日举行民营银行并购公听会,并针对「买方」提出四大条件,包含初估有6家金控、7家银行达标;然而台新控因牵涉到彰银案尚未解决,在金金议题上稍被遗忘。对此台新金总经理林维俊指出,彰银案与金金并两者其实不相冲突,「这是两个并行不悖的事情」。

目前金管会提出的金金并买方限「民营金控」跟「民营银行」,且需符合下列四条件,缺一不可:一、资本充实;二、经营能力佳;三、国际布局;四、企业社会责任因台新金牵涉到彰银案还未解决,银行局透露,台新金若要再并购另一家,在资本充实的条件上要符合规定恐会有问题

林维俊指出,彰银案是13年前的陈年旧案,当初台新金完全配合政府政策执行,很遗憾最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表示,目前彰银案进行至三审阶段,希望在今年前就可以有个结果、还台新金一个公道,再之后就能跟政府讨论把彰银案解决。

至于金金并,林维俊认为,这与彰银案是两件不相违背的事情,不会因为彰银案在身上,就会妨碍其他的并购。他进一步指出,接下来的目标,第一仍是希望台新能有个寿险公司,打造获利三引擎、站稳第三只脚,成为完整个金控。

林维俊提到,若今年司法能还给台新金一个公道的话,未来要进或要退,会再好好跟政府讨论;最后,若证券能出现好的对象,台新也不排除继续并购。

银行局昨日指出,若以资本充实与经营能力佳两条件来看,初估有6家金控达标,包括国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台新金、元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