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点头 保险业获准参与公建都更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配合政府推动引进民间资金投资公共建设金管会主委王俪玲表示,金管会对于保险业参与公共建设将采取资格标及审核流程简化,同时研议开放符合一定资格的保险业得投资「公办都更」案。

根据金管会规划,保险「钱」进公共建设以公办都更案件为限,相关案件需符合「为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共建设目的」、「100%公有或国营事业持有」、「基地完整」、「单独开发」、「无涉再行整合其他土地」的国有土地地上权

其次,保险业者对于办理公办都更案件所取得的资产,不得涉及有非属保险法规定业务经营,并应有利用及获取收益情况

再者,王俪玲强调,保险业参与公办都更案件应符合资本适足率(RBC)200%以上、内稽内控没有重大缺失等资格,才得以向金管会申请投资公办都市更新案。

而为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公共建设,财政部也已于上月举办招商大会,提供51个案件,招商金额高达1800亿元,其中,包含七大都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