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投资公建 金管会给诱因:投资期间优惠风险系数1.28%

为鼓励引导保险业资金投入国内公共建设,日前金管会在7月25日公布,2026年接轨ICS起前五年适用1.28%风险系数,五年后则用调整后的ICS在地化风险系数,等于风险系数会逐渐增加,只有前五年可以用1.28%。

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为避免寿险业公建投资有不确定性,因此新制松绑两大重点,一是现行保险业直接投资公建已是用风险系数1.28%,但针对投资100%投资公建的私募股权基金(间接投资)则从10.18%调降为1.28%;二是优惠风险系数适用期间,从原本的只有前五年,改为整个投资期间都可适用,假设某案子投资期20年,就20年都适用1.28%。

但为审慎控管集中度风险,金管会也订定额度限制,整体保险业若投资100%投资公建的私募股权基金达到5,000亿元,超过5,000亿元的部分,会另外订定风险系数。换言之,保险业买100%投资公建的私募股权基金是「先抢先赢」,要抢在5,000亿元额度内。

据保险局统计,截至6月底,整体寿险业专案运用加公共建设投资金额达1,388亿元,其中纯公共建设投资约627亿元,但若加计保险法146条之1的,也就是借由有价证券投资公共建设约1,965亿元,与借由不动产地上权投资公共建设约2,912亿元,等于目前整体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金额约6,300亿元。但目前因市场上没有100%投资公建的私募股权基金,因此也没有任何保险业有投资到100%投资公建的私募股权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