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引保险业资金建设 投资公建型PE风险系数调降
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为鼓励引导保险业资金投入国内公建,已于2023年7月25日发布保险业适用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中对于公共建设在地化及过渡性措施,并说明将制定符合台湾国情的在地化风险系数。
因此,金管会此次配合国家政策,调降后风险系数将适用于保险业持有国内100%投资于公建的私募股权基金(PE),亦即保险业无论直接投资公建或透过私募股权基金100%投资公建,投资期间均可适用1.28%的风险系数。
另外,为审慎控管集中度风险,蔡火炎指出,金管会后续将研拟风险系数调控机制,于整体保险业投资金额达5000亿元后,就超逾额度部分另外订定以风险为基础的风险系数,对保险业而言额度为「先抢先赢」。
据金管会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止,寿险业依保险法第146条之5专案运用及公共投资规模为1388亿元,占持有资金规模0.43%,而寿险业透过有价证券投资公建规模为1965亿元、透过不动产地上权投资公共建设规模为29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