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正案初审通过 上百亿元保险业资金有望投入公共建设

保险修正案初审通过 上百亿元保险业资金有望投入公共建设(图/小花平台保险提供)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日前审查通过保险法修正案,放宽保险业资金投资国内单一上市(柜)公司发行公司债额度,从原来「实收资本额」的10%放宽为「业主权益」(净值)的10%,可以预见未来保险业的投资空间将扩大,也连带影响其投资国内债市意愿;对此,金管会主委黄天牧指出,如果本会期能顺利3读通过,预计将有新台币上百亿元的保险业资金投入国内公共建设,也有助于企业发债筹资

修正案删1/3限制以提高投资诱因

根据现行保险法第146条之5规定,针对保险业资金投资公共建设,原先指派董事监察人的上限为1/3,待修正案通过后,预计将会删除1/3的限制,以提高保险业投入国内公共建设的诱因;不过,鉴于有部分立法委员持有不同意见,黄天牧表示,该项条文将会保留至院会再做协商

据了解,国内上市(柜)公司平均实收资本额仅有46亿元,而平均业主权益则有138亿元,未来一旦修法通过,保险业可以投资单一上市(柜)公司债的额度约为目前的3倍左右。

针对保险业资金投资的公共建设,黄天牧进一步说明,最具可能投资的公共建设项目前3名依序为各地公共污水处理厂(收取污水处理费)、高铁车站周边土地开发及利用(收取不动产租金)及太阳能电厂(收取售电服务费)等。

另一方面,为降低外界对于保险业资金介入企业经营权的疑虑,黄天牧强调,采取「双重把关」让保险业安心:其一是由各政府机关决定哪些公共建设项目可以开放保险业资金投资、其二是针对保险业资金投资案,采取个别逐案审查的形式,需符合金管会相关规定。

最后,黄天牧再次重申,此次放宽政策可说是双赢策略,尤其是政府财政不是那么理想情况下,引导保险业资金投入国内公共建设,可说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