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草案 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松绑

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资金松绑,预计高达1.5兆资金可挹注公建。(图/资料照)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政院通过《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松保险业资金投资公共建设、社会福利事业时,可担任被投资公司董事监察人,预估将有逾1.5兆元的保险资金可投入公共建设;寿险业者表示,投资公共建设不以经营目的,而是保障投资的资金。

据统计,保险业可投资公共建设资金高达1.5兆,过去保险业者投资公建无法担任董监事,难以掌握经营情况,投资金额保全不易,因此,对于投资公建寿险业者都持观望态度金管会主委曾铭宗表示,目前保险业还不能投资社福相关事业,开放投资后,将可以引导充沛保险资金,投入公共建设和社会福利,发挥优势

针对保险业参与投资是否影响社福机构独立经营,曾铭宗指出,国外也都有派董监事,保险业是金管会高度监理事业,若有发生类似情况,金管会将介入处理;寿险业者表示,若修法通过可以派任董监,会以自偿性高的公共建设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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