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正案初审 百亿保险资金有望入公建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表示,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公共建设,估有上百亿资金动能。图/彭祯伶)

要引导保险资金在国内造桥铺路」,造福乡里保险法修正案,23日在财委会完成初审,但其中事关保险业可取得公建事业100%董监席次条款,则保留送院会党团协商,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表示,若本会期能过关,预估可有上百亿元的保险资金,可投资国内污水处理厂车站周边开发及太阳能电厂等。

立委赖士葆质疑这次保险法广开公建董事大门,将不易控管,因此保留保险法146-5条的条正案,即要求送党团协商。其余保险法修正条文则都已无异意,完成初审,金管会仍是希望在立法院本会期过关,2021年上半年新制就可上路,让保险资金能尽速投资公建,所以会加强与立委沟通,争取同意。

黄天牧表示,146-5条原本限制保险业投资公建取得董事席次不得逾1/3,这次则是让保险业有弹性去拥有更多的董监席次,且因为投资公共建设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是非公开发行公司,与一般上柜市公司有所谓经营权问题是不一样的,且保险业选择的标的也是要有自偿性、投资期限较长,这是导引保险资金留在国内投资公共建设,也是符合社会期待。

为降低外界对保险资金介入企业经营权疑虑,黄天牧强调会有双重把关,第一是各政府机关会决定,哪些公建项目可开放保险资金投资, 第二是金管会将建立好的管理机制,这是采逐案审查,所有投资流程都要符合金管会相关规定,他强调这次开放「是双赢策略」,尤其是政府财政不是那么理想情况下,导入保险资金投入公建,如投资地方政府污水下水道,就是很好的例子

黄天牧在回应立委质询时表示,若146-5条通过,估计可有上百亿元保险资金可投资国内公建,只是初期金额不会马上这么多,但保险业可能投资的公建项目前三名,主要是投资期间较长、有自偿收益,如污水处理厂,可收取污水处理费;高铁车站等周边土地开发,可收取租金;太阳能电厂可收取售电费用,都是保险业比较可能投资的公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