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型保单纠纷多!金管会提醒民众投保前看仔细

记者江羚瑜/台北报导

投资保单纠纷层出不穷!金管会提醒消费者,由于此保单需由要保人自负盈亏,消费者购买之前,应审慎了解商品内容,并评估承担风险,才不会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失

过去曾发生招揽人员误导消费者,宣称投资型保单稳赚不赔,而连结投资标的后,才发现投资亏损而引起争议,金管会表示,投资型保单本质长期性保险契约,连结标的包括共同基金金融债券公司债结构型商品等,主要由消费者来承担投资风险,消费者购买之前,应审慎评估保险需求再做决定。

金管会提醒消费者,选择投资型保单时,尤其是决定连结复杂的投资标的之前,皆需确认自己是否具备投资专业或风险承担能力,千万别受到高报酬率的诱惑,连结不适合投资标的导致亏损。

金管会指出,投资型保单的费用包含前置费用如保费费用、保单相关费用包括保单管理费及保险成本、投资相关费用如:投资标的申购手续费、赎回及转换费用,与后置费用例如:解约、部分提领费用等项目,消费者于投保之前,务必详细了解商品的收费架构

金管会也建议消费者,购买投资型保单前,可至保险公会网站浏览「投资型保险商品核保销售规范专区」,了解各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商品费用收取标准、适用条件及核保、保全作业规定,并确认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购买不适合的保单。

万一民众购买投资型保单后,发现保险商品内容不符需求,金管会表示,仍可依照保险契约约定,于收到正式保单当日起10日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契约,保险公司应无条件退还所缴保险费,以维护自身权益。